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按照旗委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帮扶,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和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全面启动了“七五”普法,召开了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一是进一步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下发了《奈曼旗“七五”普法工作督导方案》,对全旗各地、各部门“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全面客观掌握了全旗 “七五”规划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全面提升全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了基础。二是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推进菜单式普法,针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托法律讲堂、市民讲堂两个平台,采取群众点题,律师以案释法等方式,对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民代表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培训,先后举办培训班58期,培训4800人次。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在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讲堂”为载体,组织旗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防范毒品、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集中法治宣讲59次,参与师生1.2万人次。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旗四大机关和各地、各部门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氛围初步形成。结合旗、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组织新当选的人大、政府组成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了人大、政府组成人员的宪法意识。2017年度全旗8000余名国家公职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全部上线,各单位部门的学法积极性普遍提高。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聘请专业人员围绕安全生产、职工维权、依法经营为企业上法治课20场次。三是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专项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累计法律法规宣传品3.2万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50人次。四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稳步实施。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创建标准,通过在各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先行试点,对明仁苏木落增筒等7个嘎查村(社区)进行了命名表彰,为在全旗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树了典型,积累了经验。
二、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得到进一步巩固。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有效整合政法力量和社会调解资源,健全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分场调解组织,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017年12月21日,《法制日报》以《边塞小城怎样快速优质解决“闹心事”》为题,对我旗交调委先进工作经验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以苏木乡镇(场、街道)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等形式,共举办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16期,1100人次,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三是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坚持“日排查、月调度、常化解”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充分发挥“亲情调解”、“村民说事”、“诉调对接”等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作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年初以来,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93件,调处成功1078件,调处成功率98.6%,有效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其中,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解决矛盾纠纷3件,交通事故调委会共调处交通损害赔偿案件61起。
三、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得到强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了与检察机关的监督配合。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主动加强与旗检察院相关科室的联系配合。年初以来,联合旗检察院业务科室对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社区服刑人员审前评估、监督管理等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集中走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为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提高社区矫正实效提供了保障。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宽严相济、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手环定位管理措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17年末,全旗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63人,解除692人,正在接受矫正171人,其中缓刑163人,管制5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三是切实加强对刑释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刑释人员衔接管控长效机制,将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咨询和劳动技能培训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从根本上解决刑释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难题。截止目前,全旗累计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056人,累计解除458人,正在帮教598人,其中,落实二轮延包耕地334人,享受农村(城镇)低保7人,实行司法救助1人。旗司法局远程探视平台与自治区所辖监狱(戒毒所)实现互联互通,为监狱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搭建了亲情沟通平台。春节前,为2名监狱服刑人员和家属提供了探视服务。春节期间,旗司法局和相关司法所对1名离监探亲罪犯在教育监管方面与监狱进行无缝对接,使探亲罪犯如期安全返监。
四、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服务重点,以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载体,注重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全旗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建设年”专项活动,深入实施“双挂双亮”工程,律师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年初以来,全旗律师所共代理各类案件845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748件,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60件,行政诉讼代理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3件,接待法律咨询425人次。二是公证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以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为载体,倡导“一站式”服务,规范公证工作流程,压缩办证时限,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年初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501件,其中继承类86件,赠与类36件,证据保全类7件,其它类公证372件。三是法律援助做到了应援尽援。加大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老人和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坚持应援尽援,注重援助质量,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年初以来,全旗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4件,民事案件278件,代写法律文书67件,接待法律咨询327人次。
五、队伍建设软实力得到提升。牢固树立“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引领工作创新的新常态。一是扎实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忠诚、干净、担当”专项行动和“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系统党委坚持每周一次集中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服务群众意识显著增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恒俊联合党支部为乡镇敬老院和贫困村捐钱捐物,扶危济困,累计投入资金6万多元。局机关工作人员庄志永拾金不昧,将捡到的10万元巨款交还失主,其先进事迹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党的十九大结束后,系统党委及时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出部署,在系统内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三是业务素质得到提升。以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业务人员的需求加强业务培训。3月份,组织局领导班子、各股室负责人、部分基层司法所长到敖汉旗司法局考察学习。年初以来,全系统参加市级以上业务培训23人次,组织外出学习考察9人次。三是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坚持问题导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及时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系统内干部党员的“庸、懒、散、浮”等不良习气得到有效整治,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落实、故意拖延、打折扣、讨价还价等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四是纪律整顿务实有效。加强纪律整顿,抓住警车使用、重点人群监管、法律服务等容易出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年初以来,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工作分工,采取工作督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分管的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和杜绝了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年初以来,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有5个集体,10名个人分别受到旗级以上表彰奖励。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方面还存在差距,个别司法所职能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个别干部工作被动,积极性不高,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三是大部分基层人民调解经费不足,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四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困难,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已经引起了系统党委的高度重视,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