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7-30 浏览次数:175

现将2016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工作进展情况

年初以来,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在旗委、旗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为促进全旗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推进菜单式普法,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婚姻家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群众点题的“菜单式”普法方式,组织旗、苏木乡镇两级普法讲师团依托法律讲堂和市民讲堂这两个重要载体平台,对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培训,共举办培训班85期,培训两委成员4500人次。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注重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深入实施“奈曼旗青少年法治教育大讲堂”校园普法工程和“小手拉大手,法律伴我行”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旗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累计开展集中法治宣讲活动29次,参与师生达到5200人次。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旗四大机关和各地、各部门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了旗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启动国家公职人员网上普法学法工作。全旗230个单位,8681名公职人员已经完成网站注册并在线学习,各单位部门的学法积极性普遍提高。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聘请专业人员为企业员工上法治课25场次,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职工的依法维权的能力,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深入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环保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专项法律宣传咨询活动,累计法律法规宣传品1.2万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20人次。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服务团深入到宝古图沙漠旅游区开展以“人文法治那达慕”为主题的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安全生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禁毒、反家庭暴力、涉农法律法规、公证业务方面的法律书籍2000余册,宣传单15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四是“一旗一特色、一镇一品牌”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大沁他拉镇以宪法、民法、刑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禁毒法、反邪教法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共建法治一条街6000延长米,巩固了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大沁他拉街道根据居民实际需求,以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劳动合同、物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为重点,以市民讲堂为平台,开展“社区一月一法”宣传活动,为社区普法树立了品牌样板。沙日浩来镇水泉村将休闲广场建设融入法治元素,突出了法治文化主题,使法治文化广场真正成为农民学法阵地。

(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有效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健全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分场调解组织,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年初以来,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79件,调处562件,调处率97%,有效预防矛盾纠纷266件,有效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9件,涉及109人。交通事故调委会共接案96起,调解成功90起,涉及赔付金额440万元,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并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全区十佳调委会”。坚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解机制,安排律师在旗公安局信访办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调解,年初以来共调处案件13起

(三)重点人群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与相关政法部门工作的衔接机制,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截止目前,全旗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14人,解除568人,正在接受矫正146人,其中缓刑138人,管制5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社区矫正工作“入口关”,年初以来,完成社区矫正人员改造环境评估69人。加强信息化管理,举办矫正工作人员培训2期,组织矫正对象学习504人次,个别谈话130人次,社区服务45人次。截止目前,全旗累计接收安置帮教对象963人,累计解除421人,正在帮教542人,其中,落实口粮田334人,低保12人,其他安置173人。

(四)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发展。注重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旗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案件38件,其中刑事11件,民事27件,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47份,免费咨询263人次,宣讲法律15场次,发放宣传单6000份。二是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在稳步推进,旗政府聘请了由6名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有10个苏木镇、6个旗直部门、2所学校、1家企业分别聘请了法律顾问,我旗有7名国家公职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资质。三是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的调解,特别是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以第三方的角度参与化解效果显著。四是旗内4家律师所共办理各类案件532件,其中:民事376件,刑事45件,非诉3件,行政4件,庭前调解89件,义务法律咨询293人次,代写文书185件,收入96.23万元。五是旗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67:其中继承赠与类92件,提存类2件,租房类1件,证据保全4件,民间借贷类13件,其他155件(另外上门服务7件,法律援助类5件),收入11.93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民事、经济等案件113件,提供法律咨询681人次,代写各类文书152件。

(五)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得到新提升。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中辅导、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开展学教活动。一是按照旗委要求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做合格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努力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教育培训,7名干部参加了市级以上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开展全员培训3次。三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年初党委和各支部、各基层所、二级单位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各支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党员干部具体人。积极参加“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局机关三个驻村工作队9名队员长期深入3个嘎查村,办实事,解难题,积极完成了十个全覆盖工程任务和产业结构调整、精准扶贫、植树造林和农村党建工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感发展中还面临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人员编制问题。“一人股”、“一人所”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二是经费不足问题。在经费逐年压减的情况下,普法经费和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始终未被列入财政预算,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部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应有的职业尊崇感、荣誉感,工作信心不足、底气不足,缺乏干事创业的激情,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

一年来,我们工作取得的经验和体会是:司法行政的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行政工作不是中心但必须围绕中心,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中心和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既是各项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一项原则,又是具体指导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方法。司法行政的科学发展,必须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要素司法行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各项业务自成体系,关联度比较低。只有整合资源、集成要素,才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整体优势,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司法行政的科学发展,必须切实强化专业意识、规范意识。司法行政工作正处于转型发展时期,许多业务未定性、未定型、不规范。只有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规律性的研究,以专业化为引领、制度化为保障、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才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效运行、科学发展。司法行政的科学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锐意开拓创新。司法行政部门权力性执法职能比较少,非权力性服务职能比较多,开拓创新任务很重。只有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才能不断拓宽工作思路,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关于2017年工作

2017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旗委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实干赶超,绿色崛起”的总要求,围绕法治奈曼建设,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实现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力求在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是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与旗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二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推进依法治旗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积极推动将法律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知识讲座、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深入开展网络在线学法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三是突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以全旗“青少年法治教育大讲堂”普法工程为载体,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是扎实开展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工作。围绕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借贷、农民工维权等农村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学习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五是着力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创建标准,深入到各苏木乡镇(街道)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在每个苏木乡镇(街道)选取2-3个嘎查村(社区)先行试点,培树示范典型,在不断总结创建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旗范围内进行推广。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力求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上取得新突破。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努力扩大调委会覆盖面,力求形成我旗特色、创出工作亮点。一是重点抓好“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整合政法力量和社会调解资源,健全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分场调解组织,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物业、劳务、环保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推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群体性、突发性、长期性、涉法涉诉热点难点矛盾化解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以苏木乡镇(场、街道)为单位,采取现场指导、观摩庭审、集中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人民调解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调解技巧。三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建立“日排查、月调度、常化解”工作机制,做好敏感节点的稳控工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充分发挥“亲情调解”、“村民说事”等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作用,完善多部门联动的大调解格局,探索在法院、公安和信访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室或工作窗口,建立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新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规范程序,强化管理力求在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上取得新突破。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联系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加强社区矫正适用前、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环节的衔接配合管理,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提高社区矫正实效。

积极推动异地托管工作无缝对接,坚持宽严相济、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措施,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切实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长效机制,将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咨询和劳动技能培训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从根本上解决刑释解教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的难题。

(四)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力求在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服务重点,以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载体,注重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开放法律服务市场,鼓励外地优秀律师来我旗注册执业,注重“蒙汉”双语律师的培养,壮大社会法律服务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法律服务需求。改进公证工作服务模式,规范公证工作流程,压缩办证时限,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法律援助坚持应援尽援,加大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老人和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注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力争年内,旗、苏木乡镇(街道、农场)两级政府,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工作部门,旗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嘎查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努力形成旗乡村三级法律顾问网络体系。

(五)固本强基,强化保障,力求在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司法厅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大数据及远程探视(探访)系统,建成旗司法局远程探视(探访)室并投入使用,力争年内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和基地建设项目。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履责能力为重点,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所务管理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通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干部队伍,构建一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作用明显的工作体制机制,使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一个设备齐全、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进一步推进嘎查村(社区)法务室建设。按照“五有”(有匾牌、公章、办公室、调解室、办公设备),“四落实”(组织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两上墙”(工作职责上墙、工作流程上墙),“一台帐”(法务室综合台帐,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登记)的要求,健全组织网络,组建工作队伍,规范阵地建设,推动司法行政职能向嘎查村(社区)下移,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格局。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求在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软实力上实现新突破。牢固树立“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要从理想信念教育、职业能力提升、纪律作风整顿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使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引领工作创新的新常态。一是抓实政治思想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宗旨意识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组织意识,增强组织纪律性,对党的纪律有敬畏之心。二是抓实业务素质提升。以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为重点,加强干部履行职责必备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业务人员的需求,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三是抓实工作作风转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贯彻整风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重拳出击,坚决整治“庸、懒、散、浮”等不良习气,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落实、故意拖延、打折扣、讨价还价等行为,要及时纠正,执纪问责。四是抓实纪律整顿提高。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风清气正、战斗力强的司法行政队伍。加强纪律整顿,抓住警车使用、重点人群监管、法律服务等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五是抓实从优待警工作。要在思想政治上关心爱护干警,启动实施以加强健康管理、强化优抚帮扶、完善干警维权、培育政法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暖警工程”,落实好干警人身意外伤害险、身体检查和年休假等制度,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的职业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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