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7-30 浏览次数:160

奈曼旗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旗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强化普法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构建“大调解”格局为突破,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为促进全旗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力推进。

“法律六进”为载体,突出了农牧民、青少年和国家公职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采取群众点题的“菜单式”普法方式,以培育新型农民专项行动为载体,先后举办农牧民法制培训班45期,培训农牧民5400人次。累计发放《农牧民法律知识手册》10万册、《居民学法用法手册》2万册、《农牧民法律知识问答》6600册。二是7月份召开了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六五”普法推进会。累计建设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1000延长米,法治长廊2处,2600延长米,法治一条街2条,2500延长米。制作相对固定的标语、标牌180余处,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旗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10月份全旗“六五”普法工作通过了区、市验收。三是“警校共育”为载体,采取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争做守法小公民”宣誓和创办“校园法制小报”等形式,使普及法律常识贯穿于日常教学的全过程。年初以来,全旗集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42次,参与活动师生8500人次,发放《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4万册。四是依托企业工会和职代会等载体,采取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为企业职工上法制课5场次,增强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广大职工依法维权能力。五是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大型街头宣传、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法制主题宣传活动。8月份确定为全旗“法治宣传月”。紧紧围绕“法在身边·法治北疆”这一主题,结合奈曼旗实际, “百名干警下基层、法律知识进万家”为载体,组织开展“十百千万”法治宣传专题活动。活动中,以社区文化活动为中心、文化广场等活动场地为平台,通过戏曲、小品、相声、快板、舞蹈等形式,共举办社区消夏普法文艺演出9场次。全旗累计开展法治文艺下乡12场。接待咨询群众350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2万份。六是组建了普法骨干、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四支队伍,截至目前,全旗法律讲堂已达到40个,旗法治宣传志愿者大队共招募法治宣传志愿者400名,构建了“旗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整合资源,多方联动,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一是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得到加强。充分利用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的有利时机,建立健全了355个嘎查村、11个社区、8个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人民调解员1349人;继续规范和完善了16个苏木镇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二是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取得进展。交通事故调委会工作开始启动,呈现出调解功能和效应。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搭建平台,制定了工作机制。三是坚持苏木镇场(街道)月排查与重大节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亲情调解”、“村民说事”、“司警法信联调联动”、“148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挥中心”、“介入式调解”等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作用,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截止11月份,全旗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02件,调处成功1869件,调处成功率98.2%,有效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四是注重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整合社会调解资源,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五是采取现场指导、观摩庭审、集中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人民调解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调解技巧。

(三)规范管理,强化服务,重点人群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调查评估表》、《手机定位各项制度》、《社区矫正人员须知》、《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坚持基层司法所属地调查评估与司法局审核把关相结合,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和罪犯进行判前、监外执行前社区矫正环境调查,截止11月末,全旗累计实行调查评估171人。三是加大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累计举办培训班5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1155人次,个别谈话578人次,社区服务1904人次。四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管理平台作用,依法对矫正对象实施了手机定位监控。积极发挥社区矫正特种专用车流动警务室作用,通过执法车上的信息录入、身份证扫描、指纹采集等设备对12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加强管控力度,预防重新犯罪的发生。五是积极配合旗检察机关对各苏木镇、场、街道社区矫正对象走访核查工作,先后走访矫正对象476人,重点谈话156人,回访解除矫正人员35人。截止目前,全旗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38人,解除矫正498人,正在接受矫正140人,其中缓刑133人,管制3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履行请假手续在外地打工人员7人,未满18周岁在校学生4人。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认真核查各地监狱、看守所录入的服刑人员信息,截止目前,累计接收874人,累计解除333人,正在帮教534人。依托企业、社区等社会资源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对“三无”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年内安置帮教对象248人,通过不同方式接回17人,自返人员有152人,落实责任田49人,低保13人,其他方式安置5人,一次性救助1人,协调政府投入资金危房改造11人。

(四)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法律服务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

一是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服务重点,注重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二是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参与社会各个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优质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年初以来,旗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45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9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11件,为当事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48份,免费接待并提供法律咨询753人次,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活动,法制讲课、法制培训、旗电视台奈曼大讲堂栏目等形式累计宣讲法律知识13场次,向公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13000余份,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面,畅通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全旗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下发了《奈曼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制定了《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旗人民政府已选聘4名律师为政府法律顾问。有6个苏木镇场和2个旗直部门已聘请了法律顾问。我旗律师事务所发展为3家,注册律师19名。今年有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申报了公职律师身份。推行一案一卡监督制度,旗内律师事务所年初以来办理各类案件905件,其中:民事案件办理752件,刑事案件办理43件,非诉案件受理57件,行政案件3件,庭前调解50件,义务法律咨询人数3105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00余件,业务收入137.39万元。公证处业务不断拓展,年初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49件,其中:参与提存公证159件,租房公证2件,证据保全105件,参加现场监督公证1场,民间借贷公证60件,提供上门服务5件,法律援助公证6件,业务收入13.9451万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得到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初以来共代理民事、经济等案件237件,提供法律咨询1634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346件。

(五)夯实基础,强化基层,基层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

今年,旗司法局针对基层司法所办公设备严重老化的实际,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将经费向基层倾斜,为基层司法所更新电脑17台,打印机6台,执法记录仪19部,多功能复印机1台,从根本上缓解了办公设备老化的难题。年内,购置了社区矫正执法用车1辆,开通了司法行政专线网络,完成了信息化建设。编制了司法行政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并且完成了苇莲苏、土城子两个司法所恢复重建和六号农场司法所业务用房扩建工程立项工作。

(六)加大 投入,夯实基础,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

年初投入资金20多万元开通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基层司法所均接通互联网并通过VPN(虚拟专网)能访问各项业务系统,通过业务系统办理业务及完成基础数据录入,视频会议室已经完成,远程探视室正在建设。开通法治内蒙古官方微博微信,现已有1500人加入关注。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大了执法力度。

(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年初以来,我们把“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等系列活动,并将每周星期五下午定为局机关集中学习日。一是集中开展了“严肃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严格纪律约束改进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和“双十佳”争创活动。二是强化干部管理使用。实行了司法干警“双向挂职锻炼”人才培养机制,选派2名司法干警到旗信访局挂职锻炼。加大了系统干部的培训力度,年初以来,共有5名干部参加了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着力改进干部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年初以来,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到苏木乡镇场街道司法所围绕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等课题进行调研,局机关各股室对基层司法所工作进行了督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提升工作水平夯实了基础。四是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投入3万元组织全系统在职和离退休干警进行统一体检。对3位患病的司法干警及家属进行了慰问。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所长“双月例会”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警车使用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全旗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旗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因为认识不多,经费投入不足,普法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盲区;二是司法行政工作人少事多,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关系难于摆布的矛盾很突出。三是经费不足,交通工具老化而得不到及时更新制约着工作发展,难于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因为条件所限尚未成立社区矫正中心,此项业务工作标准难于达到上级要求。四大部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经费严重不足,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等等。这些困难、问题和不足还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和加强。

三、2016年工作重点

2016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旗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法治奈曼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理创新,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实现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力争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2016年是“七五” 普法工作开局之年。在全面客观地总结“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科学评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和效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谋划“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二是创新法制教育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牧民等重点对象,采取授课式、宣讲式、案例式、互动式、娱乐式等方法,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公共场所,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传媒,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三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法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心理和生理特点,以青少年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促进青少年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型农民专项培育专项行动,根据群众需求,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和嘎查村村民代表法制培训,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举办法制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能力,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突出抓好居民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区资源优势,探索建立社区法制学校,促进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刑满释放、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及单位的普法责任。进一步树立普治结合的理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法治示范机关、依法办事单位、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同步推进。

(二)整合资源,夯实基础,力求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上取得新突破。 

一是重点抓好“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苏木乡镇、场、街道,嘎查村、社区、分场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嘎查村(社区)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各嘎查村(社区)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一个村(居)民小组设1名矛盾纠纷信息(调解)员;建立健全苏木乡镇场(街道)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成立由苏木镇场(街道)主要领导为主任的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交通、物业、医疗、劳务、环保、拆迁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以苏木乡镇(场、街道)为单位,采取现场指导、观摩庭审、集中培训等形式,重点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人民调解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调解技巧。三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每月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充分发挥“亲情调解”、“村民说事”、“诉调对接”等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作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全力推进信息系统应用,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按照司法厅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应用水平。

(三)规范程序,强化管理力争在推进特殊人群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联系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执行审前调查和假释前环境评估制度,实现“关口”前移,严格把住“入口”,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积极推动异地托管工作无缝对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腕带定位管理,有效解决定位系统存在的精准度不高和人机分离等问题,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完善电子定位监督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控长效机制,将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咨询和劳动技能培训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从根本上解决刑满释放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的难题。

(四)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力求在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服务重点,以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为载体,注重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公证、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优质的法律服务。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援助坚持应援尽援,加大农民工、下岗职工、妇女、老人和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注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拓展公证工作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公证在经济发展和民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五)苦练内功,务实创新,力求在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软实力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抓教育。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高质量讲好专题党课,高质量组织好专题学习研讨,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突出宗旨意识教育,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二是抓提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针对业务人员的需求,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解决实际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开展好“双十佳”争创活动和金牌、银牌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三是抓作风。聚焦“四风”突出问题,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重拳出击,坚决整治“庸、懒、散、浮”等不良习气,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落实、故意拖延、打折扣、讨价还价等行为,要及时纠正,执纪问责。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司法所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四是抓纪律。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风清气正、战斗力强的司法行政队伍。加强纪律整顿,抓住警车使用、法律服务等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重点领域、岗位和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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