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审批流程

发布日期:2020-07-30 浏览次数:107

孤儿审批流程

一、设立依据

    依据【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按照民政部、财政部 《关于发放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要求》(民发【2010】161号)执行。

二、办理条件

具有奈曼旗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父母0—18周岁未成年人。

三、申报材料

1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孤儿申请表;

2、孤儿户口薄或身份证复印件;

3、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4、孤儿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四、审查步骤

1孤儿本人或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孤儿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填报特困人员档案,上报旗民政部门审批。

2、旗民政局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入户调查提出核定、审批意见。

五、2020年孤儿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80元,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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