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审计局2020年半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发布日期:2020-07-29 浏览次数:117


2020年上半年,奈曼旗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突出政治功能,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依法履职,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审计各项工作中,有效做到依法审计、廉洁审计,为全面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和推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证。现将2020年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政治引领,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信念,用新思想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立场,切实增强政治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思想教育、理论武装、舆论宣传和引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的工作,强化舆情监管,积极弘扬正能量,抵制负面信息,有效管控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上三级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旗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加强审计项目、组织方式“两统筹”,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抓好廉政促审计、抓好审计促廉政”为主线,做到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敢于较真“亮戒尺”。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时分析研判分管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加强对分管股(室)人员廉政谈话,重点围绕政治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权、用钱等方面,促进审计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审,上半年共开展廉政谈话14次。二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审计执法权、财务管理等方面,结合岗位实际重新制定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结合班子分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构建了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廉政意识。一是抓好学习常态化学习教育,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党课、学习强国等平台,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坚定政治站位,筑牢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二是扩大理论学习知识面,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审计人员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自觉规范审计行为。三是推进审计关口前移。按照市局要求,经与旗委组织部沟通,积极推进“审计知识”进党校课堂,4月份审计局选派人员在全旗2020年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上为全旗40余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作专题授课。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案例,总结和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对领导干部如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管理等方面给与警示,进一步增强了全旗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更好的发挥了审计在经济社会中的监督服务作用,推动了审计关口前移。四是开展好警示教育、上好廉政党课,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为鉴,时刻为审计干部敲警钟、打预防针,时刻做到廉洁奉公、廉洁自律。 “严守职业底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题,为全体审计干部上廉政党课,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提高认识、转变作风、遵章守纪、廉洁从审,提高了拒腐防变的意识。2020年上半年,共组织集中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共9次,警示教育1次,廉政党课1次。

(四)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抓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廉洁从审。要求审计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四严禁”工作要求和通辽市审计局“十要十不要”工作法,强化底线思维。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有效形成监督合力。二是扎实推进“三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增大公开信息覆盖面。及时将年度工作计划、财务等情况进行公开,明确“三务公开”具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对“三务公开”平台定期监管督促,确保应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审计组的监督,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持高标准,守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必须向被审计单位公示各项审计纪律、审计规定,进一步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审计过程中,动态关注各地各部门过紧日子政策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压减情况,严控新增政府存量资产等,为建设节约型政府献计献策。

    (五)深入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根据市、旗两级的要求,完成对2000年以来审计涉及煤炭领域问题线索梳理工作,对2000年以来开展的审计项目清查梳理,未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开展对2020年审计项目统筹落实涉及煤炭资源领域审计工作。2020年审计项目,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及其他各类审计项目的实施中,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作为重点审计内容进行关注。三是开展涉煤违规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审计局2000年以来24名公职人员(在职16名、退休8名)进行排查,经排查,全体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存在本人、配偶及子女收受涉煤企业财务、入股涉煤企业、以其他形式从涉煤企业获取利益、以特定关系人名义从涉煤企业获取利益等问题的情况。

(六)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旗委第九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奈曼旗审计局反馈的6方面16个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分解,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细化整改任务35个,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形成整改措施41条,已完成整改任务32个,正在推进3项。下一步,局党组将结合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继续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自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审计事业发展。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廉政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丰富,灵活性和创新性有待提升,宣传教育效果不佳。二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尤其是对上三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要求学习还不够,掌握还不透彻。学习的主动性、系统性还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中党组班子、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的各项工作分解到具体的责任人,形成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继续发挥好学习型党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内法规准则、审计业务知识学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统筹兼顾学习内容的连续性、完整性、系统性,确保学习全面深入系统,提高学习实效。推行“微学习”,鼓励和支持审计干部通过“互联网+学习”建立开放式学习模式,增强学习实效,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意识,努力提升审计人员判断违纪违规问题的能力,着力提升法治观念,促进审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审计。

(三)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审计干部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生活等方面建设工作,在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上下功夫,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考勤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强化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到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规定;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的办法、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把强化作风、依法依规审计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继续配合纪委、巡察、派驻纪检组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与纪委监委、巡察、派驻纪检组搭建廉政监督平台,有效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加强与旗纪委监委、巡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效配合纪委监委、巡察等部门的工作,发挥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二是在积极为派驻纪检组提供办公条件的同时,工作中及时为派驻纪检组提供干部任免、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总结等资料,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重大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任免奖惩、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审计项目的定性、定案处理等事项,让派驻纪检组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审计整体工作状况,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监督提供条件。

 

 

 

 

                                                                       奈曼旗审计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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