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党委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落实。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象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队伍建设、普法与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4.规范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每月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每半年对中心组成员进行1次理论测评考试。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2次。
5.定期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委要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公正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每半年召开1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及时向奈曼旗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每年系统内通报1次意识领域情况。
6.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股级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开展1次全体职工集体学习意识形态方面内容。
7.对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9类意识形态阵地,明确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阵地,完善落实各类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8.高度重视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9.领导和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10.做好本单位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1.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分管宣传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网评员等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人员,提高队伍能力和素质。公开支持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党员干部,符合条件的应大胆使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委意识形态直接责任人。
12.党委每半年向旗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报送1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应当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安全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
3.积极推进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
4.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接收监督和评议。
(三)党委副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党委副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工作落实。
2.抓好本单位思想理论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实。
3.落实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掌握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任务。每年至少形成1份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提交党委会审议。
4.对照认领,组织抓好本单位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加强学习讲堂、各类先进模范荣誉榜等宣传阵地建设。对系统内LED显示屏、固定的宣传展板、宣传橱窗和临时性宣传横幅等社会宣传阵地,及时维护、更新;坚持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5.每年对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全面督查。对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系统党委和奈曼旗委宣传部报告。
6.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接收监督和评议。
7.落实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配合党委书记、副书记抓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2.每年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分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指导分管部门制定重大决策、处理重大矛盾时,同步开展意识形态风险评估。
4.对分管部门出现的重要舆情事件,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防止现实问题演变为意识形态问题。
5.对分管部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等,及时进行约谈,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
6.把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7.落实党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
二、司法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清单
(一)个别党员干部对新形势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还有差距;
(二)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协调不够,存在重业务轻理论教育思想,导致学以致用效果不明显;
(三)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战斗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司法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措施清单
(一)强化理论武装工作。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懂弄通做实,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集中学习,自学学习强国平台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建设,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
(二)强化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创新宣传思想工作的方法、形式、途径,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宣传意识形态主旋律,增添正能量,聚焦群众关注的司法行政业务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三)壮大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党委注重培养思想素质好,政治敏感性强的人员担任网络舆情评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加强培训工作,尤其加强各部门股级干部在互联网条件下工作能力方面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着力培育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优良、业务水平精湛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壮大系统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