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
奈曼旗司法行政系统闫红梅、包玉童、张小龙等分别被奈曼旗委政法委评为《法治梦,我的梦》演讲比赛—优秀奖。
2014年度:
一、先进集体:
1、旗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先进集体”;
2、大沁他拉街道司法所、内蒙古大尚律师事务所分别被旗委、政府表彰为“妇女维权先进集体”;
3、大沁他拉街道司法所、沙日浩来司法所被旗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二、先进个人
1、旗法律援助中心刘国华主任被自治区司法厅等单位表彰为“全区普法先进个人”;
2、闫红梅被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评为《“守望相助·尽责圆满”征文评选活动优秀奖》;
3、李温都苏被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评为《全旗“中国梦、劳动美、清风颂”书法美术摄影大赛摄影三等奖》;
4、王建龙、王伟、吴铁明被旗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5、刘国华、王桂华、王金豹被旗委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2015年度:
1、王洪元、刘玉强被通辽市政法委评为《2015年度全市政法系统“法治百优”先进个人。
2016年度:
一、先进集体:
1、旗普法办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全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2、司法局被旗委政府评为全旗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3、司法局被奈曼旗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宗教局评为全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4、旗交通调委会被司法厅评为全区十佳调委会;
5、青龙山司法所被市委政府评为通辽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
6、大沁他拉、黄花塔拉、白音他拉等三个司法所分别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集体三等功;
二、先进个人:
1、社区矫正大队队长卜庆华同志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
2、大沁他拉司法所所长王洪元同志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全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
3、沙日浩来司法所所长刘玉强同志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金牌人民调解员;
4、青龙山司法所所长李瑞军、大沁他拉镇北老贵村调解员轩继功、东明镇东明村调解员张玉良同志分别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自治区银牌人民调解员;
5、大沁他拉司法所所长王洪元同志被市委政府评为2015年度全市政法系统“法治百优”先进个人;
6、沙日浩来司法所所长刘玉强同志被市委政府评为2015年度全市政法系统“法治百优”先进个人;
7、宣教股科员闫红梅同志被市委政府评为通辽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
8、大沁他拉街道司法所所长王桂华同志被市委政府评为通辽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
9、陈浩斯巴雅尔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个人二等功;
10、刘玉强、程好斯白音、吴铁明等三位同志分别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个人三等功;
11、系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敖布仁白音同志被旗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12、沙日浩来司法所所长刘玉强同志被旗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3、系统党委委员、政治办公室主任白伍台同志被旗委政府评为全旗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度:
一、先进集体:
1、奈曼旗公证处被通辽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机关“规范执法示范岗”;
2、大沁他拉、白音他拉等司法所分别被通辽市司法局荣立集体三等功;
二、先进个人
1、武德同志被司法厅、区公证协会评为2012-2016年度全区优秀公证员;
2、白伍台同志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个人二等功;
3、张晓磊同志被自治区妇联评为第四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4、刘玉强、程好斯白音、吴铁明等同志分别被通辽市司法局荣立三等功;
5、李广香、李占锁等同志分别被通辽市委宣传部、妇联、文明办评为通辽市最美女性;
6、王桂华(孙文海)同志被旗委宣传部、文明委办、妇联评为“最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