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围绕自治区、通辽市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三年行动计划,以玉米秸秆综合利用为重点,以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向,加强示范,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利用渠道,探索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从根本上减少或者杜绝因秸秆造成的土壤、大气等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农业与生态的友好发展。按照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部分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计财发﹝2019﹞205号)和通辽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部分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涉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农牧﹝2019﹞230号)等文件要求,奈曼旗结合全旗农牧业发展和秸秆综合利用实际制定《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7月10日-7月17日)。
监督举报电话:15164916278
附件: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设施方案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