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日浩来林场重大请示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0-07-26 浏览次数:86

沙日浩来林场党支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确保信息畅通,下情上,使于林业草原局党委掌握情況,指导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定本制度。

一、服告范和内容

沙日浩来林场党支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教育警示,及时向林业草原局请示报告。

(一)、紧急情况,重大事件,凡是重大突发事件,对林场改革、发展、稳定生产重要影响事件,都要作为重要事件,及时向局党委报告。主要包括:

1、生产事件,林地规划、造林、土地承包等重工作。

2、重大上访事件,发生的5人以上进京、赴市、到旗集体事件。

3、群体性事件,指涉及到50人以上或人数较少但影响较大的事件。

二)报告内容

1、事件、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件、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判断。

4、事件、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对事件事故,要随时跟踪,及时续报处理过程,直到工作结束。

三、报告方式和程序

(一)对所规定的林场出现的紧急情况、重大事件、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局党委报告。紧急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内报 般情况下 从事发到报告不超过2小时,对特别紧急重大情况要在一个小时内报告。

、报告批办。党委接到报告后,按程序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批办,在适当范围进行通报

四、加强督查,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加强督査,确保落实对退报、漏报或不按程序报告重要事项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沙日浩来林场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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