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新镇国有机械林场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3-15 浏览次数:96

奈曼旗新镇国有机械林场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故,确保新镇林场防火指挥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切实保护生态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以及新镇林场森林资源现状及防扑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新镇林场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和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下,新镇林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中,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层层落实各项责任制。

2、坚持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

3、明确责任原则

成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场长为总指挥,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组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火队、后勤保障组和通讯联络组、对辖区内所有森林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置。

新镇林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张铁雷

副总指挥:高志华 魏学新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火队

队  长:魏立军

队  员:陈向军 宋希东 李焕金 那清雅 杨 洋 宁岩岩 刘春生 刘国强 秦树军 陈建军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后勤保障组

组  长:程亚男

组  员:盛志娟  杨雪梅  裴志敏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通讯联络组

组  长:王志娟

组  员:赵忠阳  赵玉玲 

按片区组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火分队,分队长分别由林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火队成员担任,成员为本片区护林员、林地承包人等(详见新镇国有林场各片区2020年森林草原防扑火应急分队人员名单)。

(五)预案启动

如在林场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或者接到上级防火指挥部协助灭火任务,立即启动本预案。

预案启动程序:林场防火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掌握火灾发生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场扑救等基本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向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决定预案的启动。

预案执行:预案启动后,林场所有工作人员、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均要服从森林火灾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禁擅自行动,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扑火战机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所有人员应及时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在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扑火救灾工作。为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必要时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和火灾现场扑救组、火案查处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1、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督导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人员、物资、交通等问题。

2、火场扑救组人员职责:组成人员以防火专业队队员为主,其他义务扑救队员为辅,具体承担扑救任务。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看守、清理及检查验收工作。

3、通讯联络组人员职责:负责值班备勤和信息传达工作,坚守值班岗位,值守值班电话(0475-4666270),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证火情信息的畅通。

4、后勤保障组人员职责: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装备、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和供给保障。

三、森林火灾的预警及扑救保障

(一)值班备勤制度

1、每年的3月15日至6月15日和9月15日至11月15日为重点防火期。防火指挥部可根据天气情况及上级通知,延长防火期时间。

2、重点防火期内,由专人负责收集林场防火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讯息畅通。

3、承担森林防火其他职责的人员,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待命,做好火源管控和其他防火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二)火源管控

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重点加强对烧茬子、烧荒、烧秸杆和旅游野炊等行为的监管。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用火管理,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防火设备的维修保养

建立防火物资保管制度,随时掌握配备、使用、储存情况。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等扑火物资,定期维修保养。防火通讯设备、车辆及其他附属设施,发现故障及时修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

四、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一)逐级报告。

1、各位护林员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弄清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林场防火值班人员报告(值班电话:0475-4666270),同时组织力量先期进行扑救。

2、林场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包括各位护林员报告和群众报告等),在最短时间内弄清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发展趋势、火场扑救力量、火场天气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林场当日带班领导报告。

3、林场带班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就近调动扑救力量,组织或增援火场扑救。同时,向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火情态势。

4、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赶赴火灾现场一线指挥。同时,按要求向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上报过程中,接、报双方值班人员均要做好报告内容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报告或瞒报。                         

(二)人员集结

1、应急扑火队人员接到扑救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着好防火服装,准备好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对讲机等扑火设备, 乘坐森林防火专用车辆,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火场指挥或队长的命令和安排,明确分工,科学有序地进行林火扑救。

2、火案查处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 10 分钟内准备好照相机、 摄像机等相关调查取证和现场维护工具,随同现场指挥出发,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主要任务是进行现场管理、掌握第一手火场资料,协助扑救火灾。火势控制后,控制火灾嫌疑人,调查知情人员,依法对火灾肇事者进行处理。

3、后勤保障组人员必须在 20 分钟内到位,迅速组织饮食、常用药品等后勤物资,运送火场一线。

4、通讯联络组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火场信息,及时做好火情信息反馈及火情信息记录工作。

(三)火灾扑救

1、扑救力量。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要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两个梯队组织扑救力量。第一梯队为专业扑火队。主要任务是直接进行火场扑救,控制火势。重点防火期内,所有队员必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第二梯队为义务扑火队,其组成以林场其他工作人员及在火场附近居住的当地百姓为主。接到指令后,主要任务是增援专业扑火队伍,控制火势的蔓延。

2、扑救原则。扑救火灾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和扑火队伍及重要设施的安全。

3、扑火的基本战术。采取就近扑火的扑救顺序,组织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全面扑救。火灾扑救工作采取的基本战术是:

⑴拦截火峰。先到达火场快速扑火队攻打火头,守住吃紧的险要地段,当火焰高、火速快、难以控制时,第二梯队要开辟隔离带,分段包打,边打边清,彻底扑灭。

 ⑵重点部兵。草场(草塘)火的兵力要多于林内火,顺风火的兵力要多于逆风火,上山火的兵力要多于下山火,人工林的兵力要多于疏林的兵力。

 ⑶全面合围。根据当地地理条件,火场面积,分兵阻截,重点打火,边打边清。

(四)扑火救援

如林场扑火力量难以控制火势,需要实施紧急扑救支援的,由防火指挥部向上级请求支援。

(五)火场清理

1、明火扑灭后,火场前线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消灭残火、暗火,防止死灰复燃。

2、明火扑灭后,火场前线指挥部要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比较大的火场要组织多个小组分段负责。火场留守由火场前线指挥部明确1名指挥部成员具体负责。

3、火场留守人员至少要看守 36 小时,时刻注意观察情况,巡逻清理暗火,一有复燃马上扑灭。经反复检查清理, 报经指挥部批准后,留守人员才可撤离火场。

(六)安全保障。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七)火灾的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森林公安机关负责。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一般森林火灾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秩序。

(九)后期处置

1、损失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应根据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等,按照相关规定的评估标准,及时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2、原因分析。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总结扑火工作,向旗防火办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新镇国有机械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预防森林火灾或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扑救中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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