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工业园区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7-20 浏览次数:86

奈曼旗工业园区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年初以来,园区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有序推动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项目建设情况

上半年共实施16个项目,其中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镍基合金新材料项目,奈曼旗牧原饲料加工建设项目,内蒙古源怡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奈曼旗兴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活性氧化钙项目,内蒙古跃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内蒙古明强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特种玻璃纤维制品项目,内蒙古源怡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等10个续建项目复工建设;内蒙古康晔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高性能玻璃纤维拉丝纺纱织布15000万吨项目,内蒙古鑫如旭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纱、8000万米玻璃纤维布项目,内蒙古星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塑料制品、水性环氧乳液浸润剂、纸箱和防水卷材生产线项目,内蒙古勇盛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项目,奈曼旗三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项目等6个项目开工建设,其中内蒙古牧众农牧设备有限公司玻璃钢新型复合材料制品项目,奈曼旗三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项目等2个项目已于5月份建成投产。

(二)基础设施情况

1.工业园区土地平整已完成600亩。

2.奈曼旗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建设项目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3.奈曼旗工业园区给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完成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已经开始工程施工招标。

4.完成玻纤产业园、固废渣场10kv电力线路架设3.4公里。

5.推进毕氏铁路专用线项目开工建设,10月份投入运行。

(三)其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环境保护方面

推进生产企业环保验收工作,上半年完成环保验收的企业数量达到38开展批建不符企业的排查工作,经排查,园区现有内蒙古鑫荣达固废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存在批建不符问题,已分别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编制完成《奈曼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方面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企业及时上报隐患排查台账15家复工复产企业已经累计上报隐患排查问题66起,完成整改63配合应急管理局对园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园区抽查3家企业均已进行督促整改对复工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累计排查企业33家,共发现问题隐患8条,已下发通知限期整改。

3.疫情防控方面

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委和旗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的有关规定,安排单位职工到共驻共建包联小区(金园秀水)值守。加强园区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累计为48家企业发放80袋(25kg/袋)消毒剂。严格督促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工作以及高风险地区返岗人员的隔离、监测工作。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项目建设方面

推进内蒙古鼎荣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玻璃纤维项目,内蒙古忠秋玻纤制品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制品项目,奈曼旗牧原肉食品生产有限公司年屠宰200万头生猪项目,内蒙古优高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中华麦饭石产业园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开工建设;争取内蒙古康晔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高性能玻璃纤维拉丝纺纱织布15000万吨项目,内蒙古鑫如旭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纱、8000万米玻璃纤维布项目,内蒙古星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塑料制品、水性环氧乳液浸润剂、纸箱和防水卷材生产线项目,内蒙古勇盛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项目,奈曼旗三竹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玻璃纤维制品项目等5个项目年底前建成投产。

(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1.按照企业的用地需求和缓急程度,督促施工单位如期完成项目所需地块的土地平整工作。

2.推进奈曼旗工业园区给排水管网工程项目开工建设,11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3.推进奈曼旗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4.推进玻纤产业园二期、商混区10kv电力线路工程建设工作。

其它重点工作方面

1.推进企业环保验收工作同时加大对企业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燃煤锅炉整治等方面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2.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园区安环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下的整改情况,加大力度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3.继续开展企业间学习观摩活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软件档案建设

4.继续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制度建设及环保验收等相关责任和义务。

疫情防控工作方面

继续加强对企业人员尤其是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跟踪监测,疫情解除前坚决严守对高风险地区人员返岗的管控,做到严防死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配合社区、公安等部门,继续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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