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

发布日期:2020-07-17 浏览次数:106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奈曼旗扶贫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两个维护”,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班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分步实施。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主体责任落实

正科级,对领导班子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持全面工作,除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外,对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科级,除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外,对分管的室及机关工作纪律和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组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工作,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


信息来源:奈曼旗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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