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河道堤防管理所所长 姜向前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
3.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4.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监督管理之责
1.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和党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3.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三)检查考核之责
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以上率下之责
2.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4.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
5.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6.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二、党风廉政建设负面清单:
不允许出现 “四风”问题;不允许放松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不允许出现铺张浪费的行为;严禁出现用公款相互吃请的行为。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