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7-01 浏览次数:93

中共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年7月1日)

 

根据旗委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8月15日至9月19日,奈曼旗委第五轮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12月27日,奈曼旗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整改基本情况

从接受巡察开始,原局党组便将这次巡察工作当成一次政治体检,当成是旗委对原发改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当成对工作的一次全面和综合评估。因此,原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从严从实地进行整改。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全部整改任务。整改过程中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5次,形成制度性文件13个,挽回经济损失47583元,提醒谈话8人,党组会做深刻检查5人,开展巡察反馈问题警示教育1次。

二、主要做法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旗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原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部署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发改局党组关于奈曼旗委第五轮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奈发改党字〔2019〕8号),明确整改措施、牵头整改责任人、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巡察组反馈的具体整改任务已基本整改到位,并将长期坚持,以进一步巩固此次巡察成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海臣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旗委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对整改措施逐项狠抓落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原局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担负起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紧紧结合旗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以刚性的制度和铁的纪律,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

五是运用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原局党组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集体约谈和个别谈话提醒,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原局党组书记王春江对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股室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对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19年1、2、3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及“两学一做”学习计划。二是在发改局“两学一做”学习群内及时推送党员应知应会知识。三是2月26日组织全体党员对十九大知识进行了测试,合格率为100%。四是2月28日,邀请旗委党校董道老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基本方略进行了讲解。五是组织全体党员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学习党的新思想、新精神。

2.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印发了《党组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对履职不到位情况做了深刻检查。

3.领导班子会议原始记录缺失、混记。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会议记录格式,不再进行整理打印,全部保存原始会议记录,行政会议记录和党组会议记录由两个人分别记录,民主生活会等其他会议记录也全部按标准格式单独记录。二是1月21日召开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1月31日召开了发改局党组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并经1月28日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印发。二是不论是党组会还是班子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杜绝出现“一言堂”现象。三是党组书记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情况在党组会上做了深刻检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表面化。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印发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并进行了研讨。二是规范了学习笔记,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笔记必须单独记录。三印发了《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奈发改党字〔2018〕9号),制定了2019年1、2、3月份“两学一做”学习安排。四是完善并印发了《发改局机关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签到、请假制度。五是制定了《发改局党组2018年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于3月15日召开了机关全体干部考核大会,按工作完成情况、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情况)、出勤情况、民主测评等4个方面进行了考核。六是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由政治方向坚定、理论觉悟和政策水平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党性和法纪观念的主任科员崔汉良同志担任党建办主任,3名党务工作能力强的党员担任党建办工作人员。七是通过局“两学一做”学习微信群定期推送党的建设理论知识,有效提高了党建办工作人员从事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八是分管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副局长在党组会上做了深刻检查。

6.领导干部不重视思想教育,理论学习不严肃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签到和请假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和个人自学笔记单独记录规定。三是党组书记对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

7.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班子、成员及非党组成员的副局长年终述职报告中,同时纳入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二是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任务。三是1月28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讨论通过并印发《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19年宣传思想及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四是1月30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未按规定使用聘用人员,随意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奈曼旗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尹佳宁,已于2018年11月份与本单位解除合同。二是办公室工作人员马菁于2019年1月初辞退。三是司机张立刚、杨志伟完成备案手续。

9.“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月30日召开“两学一做”学习大会,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海臣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使机关全体党员对“三会一课”制度有了新的认识。二是2月19日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了局党支部工作计划,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研究支部改选事宜。三是2月26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了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副书记。四是2月28日发改局党支部开展了“主题党日+党课”活动,邀请旗委党校董道焱老师给全体党员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五是党支部书记在党组会上对履行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不力进行了深刻检查。

10.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1月21日召开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1月31日召开的局党组2018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相关领导对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两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成员全部进行了广泛谈心活动,会上进行了严肃的相互批评,会后全部制定了整改台账。三是组织生活会会前支委成员全部进行了广泛谈心谈话活动,会上相互批评直指要害,不回避、不遮掩,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四是2月26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了由7人组成的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了第一次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王春江,副书记崔汉良。会议同时研究了党小组划分工作,决定党支部全体党员划分为1个党小组。五是2月28日发改局党支部开展了“主题党日+党课”活动,邀请旗委党校董道焱老师给全体党员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11.党建工作虚化,党支部发挥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1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并印发《关于印发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19年党的建设工作计划等三个计划的通知》(奈发改党字〔2019〕17号);二是制定了发改局机关党支部2019年工作计划。三是对从事党建工作具体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分管机关党建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就履职不到位在党组会上做了深刻检查。四是1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并印发发改局党组2019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五是2月22日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对照《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奈曼旗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认领了我局的整改任务,并对下步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六是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履职不力在党组会上做了深刻检查。七是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主任:崔汉良,成员:张桂丽、吴晓娟、吴丹。八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2.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经党组会研究成立了“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奈发改党字〔2019〕21号),明确了公开目录。二是及时在“三务”公开网站上进行了事项更新。三是制作了“三务”公开栏。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未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规定》(内人薪字〔1999〕19号)。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并印发了《发改局机关考勤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规定》(内人薪字〔1999〕19号)文件规定,对请病、事假超过规定的天数执行了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共扣回工资1772元。

(五)党的纪律方面

14.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以评优名义为借调人员2人发放补助2000元、为3名司机发放的交通补助3.4万元全部收回,合计金额为3.6万元。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直属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行规〔2015〕19号)文件中规定的“经单位同意的,离开常住地到外地实(见)习、挂职锻炼支援……每人每天发放生活补贴100元,由派出单位发放”,因此为支自治区调训人员发放的9200元补贴资金未收回。

15. 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票据未经分管副职签字入账及白条列支事宜进行说明。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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