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5月31日举行。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志强,副主任侯玉琴、特木勒、于兴海,委员李栋祥、王立强、王雪梅、王平、曹克、孙艳玲、刘先民、闫红梅、杨永生、李向杰、王显龙、崔玉波、贾轶、王宏君、张春良、梁松林、张丽芳、颜波等22人出席会议,请假5人。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王国锋,法院院长郑有新、检察院检察长张程,旗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及各委办副主任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吴志强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融资实施土地收储项目并将相关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旗十六届人大一、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恢复土城子乡、苇莲苏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事项。
会议批准了旗人民政府实施2013年土地收购储备项目并将偿还土地储备项目贷款纳入2015年度财政预算。
会议对恢复土城子乡、苇莲苏乡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做出了规定。
根据旗人民政府旗长布仁的提请,决定任命:
白华、包巴根那、胡万起等3名同志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根据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杨永生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雪梅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颜 波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丽芳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 军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农村牧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显龙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韩燕飞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乌 云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 雪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孙黎明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梁 军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农村牧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额日很白音同志为旗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杨永生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立强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乌 云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 军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额日很白音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颜 波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丽芳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显龙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 显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金才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宿文彪同志担任的旗人大常委会农村牧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