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5-03-01 浏览次数:191

奈曼旗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27日至3月1日在大沁他拉镇举行。本届人大代表215名,实有人大代表215名,出席本次会议代表212人。法律规定的列席人员、旗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列席人员、旗政协委员共345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于2015年2月27日举行了预备会议。选举产生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了常务主席,决定了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由常务主席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旗长布仁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关于奈曼旗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志强作的《奈曼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旗人民法院院长郑有新作的《奈曼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程作的《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作出了《关于奈曼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奈曼旗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奈曼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奈曼旗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奈曼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印发了旗人民政府《关于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64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大会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将议案转为建议处理,并将整理后的33件建议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按规定期限办结并答复代表。

信息来源: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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