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5-09-18 浏览次数:143

奈曼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9月18日举行。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志强,副主任侯玉琴、特木勒、张亚军、于兴海,委员李栋祥、郭福军、王立强、曹克、孙艳玲、王平、李茂运、刘先民、李向杰、沈也红、张春良、王宏君、王雪梅、梁松林、颜波、贾轶、杨永生、张丽芳、王显龙、王权等25人出席会议,请假2人。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郭勇,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李春国,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张显鹏、辛兆顺、赵茂林,检察院检察长张程、法院副院长何占武,旗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业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人,八仙筒镇、明仁苏木、固日班花苏木、黄花塔拉苏木人大主席,派驻纪检组组长,旗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农牧工委主任及各委办副主任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吴志强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4年度旗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14年旗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接受赵玉华辞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旗人民政府旗长布仁的提请,决定任命:

李春国同志挂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挂职时间一年;

张显鹏同志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

辛兆顺同志挂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挂职时间一年;

赵茂林同志挂任旗人民政府科技副旗长,挂职时间两年。

决定免去:

乌日乐格同志挂任的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

赵耀辉同志挂任的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

根据旗人民法院院长郑有新的提请,任命:

王一品、刘文文等2名同志为旗人民法院审判员。

信息来源: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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