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完成审批管理系统的上线试运行和8个涉改部门工作人员培训测试工作。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集成审批。
(二)推进水电气暖专区规范化建设。按要求统一“水、电、气、暖”办事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 ”服务模式,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
(三)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制定出台《奈曼旗信用监测工作“找差距、抓排名”工作方案》,加强政府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领域各项工作。二是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工作的通知》《奈曼旗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引导企业运用信用管理方式推动企业发展,在市场经营、价格管理、复工复产等方面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列入联合奖惩,将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一是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及时更新完善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做到与权责清单同步更新、动态管理。二是通过网站、融媒体和政务中心及各分中心制作易拉宝等方式宣传推广“蒙速办”移动端。推进旗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礼仪培训和业务培训、强化日常考核监督,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好差评”评价体系,通过在办事大厅安装评价器搜集群众反馈意见等,推进政务服务满意整体提升。
(五)推进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级要求,推进全旗各苏木乡镇、部门在2019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在2019年1月1日后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进行清理。
二、积极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
(一)学习先进为改革提供成熟理论。学习呼和浩特、翁牛特旗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先进工作经验及具体工作思路,为推进改革落实落地提供坚实基础。
(二)明确改革重点。一是抓住改革的核心,按照“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划转审批事项。二是切实做到“两个分离”,“审管分离”和“受审分离”。“审管分离”就是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和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分离。“受审分离”即行政审批内部受理和审批分离,应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营模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三)推进改革过程中的软硬件建设。加快场所建设步伐,科学合理设置专区、窗口,配齐配足必要的自助终端等设备。同时,为日常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审批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将旗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社分中心的医保、劳动监察、就业、社保,民政低保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整建制整合到新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大厅。同时将公安的户籍、出入境,税务等部分窗口整合到政务服务大厅。二是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破部门间、层级间的信息壁垒,及时做好数据更新后的清单编制工作。
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公开权力事项。推进事项主体单位权责清单公布,实现依法行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公布旗本级行政权力事项6493项,公共服务事项161项;公布取消和承接自治区下放的权力事项115项、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事项98项、24个部门行政许可事项264项,同时,全面梳理公布证明事项和收费标准清单;二是依法推进办事程序公开,全面梳理办事流程、清单样表,现已完成17个部门办事清单167项。
(二)加大权力监督力度。加强对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通过全面建立电子监察、在各中心办事窗口设置“好差评”评价器、办事企业、群众扫二维码、设置纪委监委举办电话等方式,加大权力监管力度,让企业、百姓办事舒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