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旗农村公路及沿线路域环境,坚定不移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经旗政府研究制定《奈曼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4月27日
奈曼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
行 动 方 案
按照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旗农村公路及沿线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洁”公路,提升城乡整体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原则,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消除部分公路路段沿线“脏、乱、差”等现象,进一步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阶段
(一)整治范围
全旗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环境综合治理和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农田环境卫生整治。
(二)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集中攻坚阶段(4月27日月至5月6日)
巩固提升阶段(5月7日至6月6日)
三、整治内容和任务
(一)综合治理路域环境。
1.清理全旗各级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垃圾,严禁随意随处点火焚烧垃圾或柴草,对公路用地以外至行道树绿化带之间可视地带清捡、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杂物。做好路面保洁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清除路面、路肩等可视范围内的杂物。整治公路安全保护区内倾倒废弃物现象。
2.清理路外各类杂乱种植物,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荒坡的绿化治理,使公路绿化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加强重要出口路段、靠近村镇、旅游景区路段绿化美化,实现“乔、灌、花草”结合的多层次景观。
3.整治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标识、路牌、擎天柱,规范沿线标牌宣传标语,清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及用地范围内违规违法非公路标志标牌,对公路沿线误导行车或影响视线商业性广告标牌进行拆除。
4.整治涉路施工或养护现场、驻地、拌合场、料场等区域卫生。对公路两侧占用公路用地的货物堆放地进行清理,对公路两侧建设工地、沿路经营门店等进行规范。禁止车辆带泥、带水污染公路。
5.整治公路两侧集贸场所占路,沿线经营户货物、杂物乱堆乱放问题。取缔占路经营,统一隔离形式、统一垃圾收集场所,落实经营门店“三包”责任,确保店铺门前干净整齐,无堆积物。
(二)强化公路全面养护。积极创建“畅、安、舒、美、洁” 公路示范路段,做到常年保持路面整洁、无影响行车病害,路肩整齐无杂物、边坡稳定坚实、排水畅通。整治公路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加大路面病害处理力度,对影响形成安全,影响通行能力的路段进行及时全面修补,检查、更换、补充全旗公路交通安全标志,确保沿线交通标志和安保设施齐全、鲜明完善,强化公路桥梁涵洞保护。
(三)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环境管理。加强公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对施工场地要进行洒水降尘,粉状物料密封存放,块状物料及运料车辆加盖苫布,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要求。加强施工便道养护和废弃材料处置。施工期间,加强便道洒水频次,抑制扬尘。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产生的垃圾、废弃便道和废弃料等按规定统一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及时恢复施工场区遭破坏的环境。
(四)公路沿线农田环境卫生整治。整治沿线农田环境卫生,清理沿线农田农膜、滴灌带等残留农资,以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组织清捡公路沿线农田地中的废弃农药瓶(袋)、化肥包装物及塑料薄膜、塑料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清除公路沿线农田500米可视范围内各类垃圾杂物。对清捡收集的农业生产废弃物要因地制宜、分类处理,要得到彻底清除。
四、责任分工
为扎实组织开展好我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全旗农村公路安保、交通标志等设施,规范非公路标识标牌设置,加大公路养护工作力度,处理路面病害,修补坑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加强平交道口隐患处理,负责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环境管理。
苏木乡镇(场)及有关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农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旗农牧局负责监督指导。
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内县乡村道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苏木乡镇(场)、各有关单位要把开展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宜居生活水平的重大举措来抓,加强工作组织领导,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并取得突出成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路域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点多、线长、面广,任务十分繁重。苏木乡镇(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主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不断凝聚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合力。
(三)强化督查通报。即日起,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全旗路域环境卫生整治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报旗委、旗政府,向苏木乡镇(场)和部门通报。对工作安排不实、进度缓慢、措施不力的苏木乡镇(场)及有关部门要予以通报。
附件:奈曼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附件
奈曼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领 导 小 组
为全力推进我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着力提升公路通行水平,彻底整治公路路域周边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经旗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奈曼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孙宏志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邱 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杨福俊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欣 旗农牧局局长
成 员:刘玉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莫日根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逢吉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闫春岭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永明 旗财政局局长
张 威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丛日升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茂平 旗住建局局长
杨青春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洪青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荣敦贺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连峰 旗公安局副局长
贾 轶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尤景文 八仙筒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刚 青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德祥 新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国章 治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峰余 东明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万志 沙日浩来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忠玲 义隆永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 敏 土城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金香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乡长
梁 军 固日班花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李灵君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赵 宏 明仁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乌恩扎力根 黄花塔拉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张 敏 六号农场场长
于清泉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主任
二、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我旗农村公路沿线环境存在的具体情况,不断加大《公路法》《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的自觉意识、法律意识,做好旗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路域周边环境。
三、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一)综合联络工作组
组 长:王逢吉
成 员:陈玉岚、文海三
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
督导督察组
组 长:刘玉峰
副组长:陈玉岚、文海三
成员单位:旗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市场监督局、宣传部工作人员,请各成员单位将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旗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