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96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加快建设装备完善、技术先进、决策科学、作业有力的现代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加强安全监管、完善业务体系、强化科技引领、提高综合效益”的工作思路,充分依托社会资源,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弹药储运安全和资金安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体制机制建设。

二、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人工增雨抗旱工作。全力做好抗春旱、保春耕和重大活动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工作,密切监视天气过程的发展变化,切实加大作业力度,做好地面火箭人工增雨作业组织协调和地面作业装备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要及时到位组织作业,力争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降水1500万立方米。

(二)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体系建设,适时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协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初步完成奈曼旗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业务实施行动细则,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对接,不留短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和业务考核,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单位要积极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化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四)继续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全程安全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作业前公告制度和空域请示制度,规范作业记录填报工作。组织作业人员年度培训,按要求完成作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年检认定工作。完善安全事故处理应急演练,杜绝责任性安全事故。组织作业装备年检工作,确保作业装备安全。加强弹药管理、规范弹药出入库制度,协调公安部门参与对弹药储运的监管,做好废旧弹药销毁工作。各地应明确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的主体责任,强化气象与公安、应急民航和部队等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安全监管,杜绝责任性安全事故。

(五)进一步完善人工影响天气规章制度。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能力评估和作业点安全等级评定“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火箭、烟炉等作业规范标准流程。

(六)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人才发展战略,加快引进高素质人员队伍;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指标体系建设,加强人工增雨观测能力建设,继续做好现有的雨滴谱仪等观测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七)主要工作时间安排。3月末,在媒体进行作业公告,做好增雨各项准备工作,完成第一阶段弹药配发工作;4—9月份,全力以赴开展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业相关工作;4月份筹办一期人工影响天气培训;5月份中下旬,联系厂家对地面装备年检;5—9月份按照新的“五段式”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开展日常值班,重点落实3—0小时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和0—3小时作业跟踪等相关工作,加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在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地面安全大检查,年内完成人工影响天气指标体系建设任务。

 

 

 

2020年3月5日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