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镇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5月26日
奈曼旗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全旗文物安全,防止文物安全事故发生,按照自治区、通辽市文物保护工作部署,旗政府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通辽市委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文物安全是底线红线”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逐一排查、一个不落,逐一建档、一个不缺,逐一诊断、一个不差,逐一整改、一个不少”的要求,对全旗文物安全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强化文物安全措施,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整体水平。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全旗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发掘工地等,重点对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博物馆、文物库房、考古工地及文物保护施工项目进行排查,着重排查历史遗留问题、重点难点问题、潜在安全隐患等。
(二)排查内容
1.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保存现状、病害及病害程度,安防、消防、防雷设施情况;
2.“十三五”以来,文物保护工程实施情况、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3.文物保护单位“四有”(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专门机构人员)工作落实情况;
4.各级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文物及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文物管理使用者履行直接责任情况;
5.文物安全巡查、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6.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三、排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0年5月27日—6月6日)。各苏木乡镇(场、街道)按照排查工作要求,组织相关力量积极配合文旅部门完成文物安全自查工作。旗文旅局安排专项资金,聘请文物保护专家或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地毯式、拉网式文物安全自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查找梳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详实的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并安排专人将自查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四报送至通辽市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通辽市文旅局)。自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文物安全自查情况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6月6日前报送至通辽市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二)督查阶段(2020年6月6日—6月14日)。旗文物安全大排查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对全旗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逐一排查,对各苏木乡镇自查报告中的重点问题、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进行实地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旗政府通报,同时报送通辽市文物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6月14日—6月29日)。旗文物安全督查组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坚持排查与整改相结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完成;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形成专项整改方案,于6月29日前报旗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摸清我旗文物现状,认真查找存在的风险隐患和漏洞,为进一步做好全旗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旗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旗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专项行动结束后,推进组自动撤销),全面负责大排查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旗文旅局负责人是本次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严密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文物安全大排查行动取得实效。
(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由旗文旅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要对文物单位逐一排查、逐一鉴定、逐一明确风险等级,建立文物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和文物健康档案,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单位要进行详细描述填报,并附相应的图片视频资料;对存在重大险情的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保护,确保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四)全面提升治理能力。要紧盯薄弱环节,补齐制度短板,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要将文物保护和安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文物保护工作需求。要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专业人才,提高文物保护专业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科技,不断丰富文物保护手段。要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监督管理,积极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全旗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组成人员
2.全旗文物安全大排查督导核查组组成情况
3.全旗国保区保单位安全隐患排查表
4.“十三五”以来文物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调查表
5.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调查表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附件1
全旗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
推进组组成人员
组 长:邬君明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玉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堂华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文物局局长
成 员:王哈达 旗委统战部副部长、宗教事务局局长
孙宏权 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继东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玉岚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崔汉良 旗发改委党组成员
赵江红 旗财政局副局长
孙艳祥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田爱军 旗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戴赛音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副局长
王大鹏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白永明 旗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办公室设在旗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组日常工作,负责全旗文物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全程调度督导、信息收集报送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堂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周伟东、王丽颖、宝思洋。
联 系 人:王丽颖
联系电话:13947532995
邮 箱:naimanwl@l63.com
联 系 人:宝思洋
联系电话:15148780022
邮 箱:naimanwenbao@163.com
附件2
奈曼旗文物安全大排查督导核查组分组情况
组 长:李堂华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文物局局长
成 员:周伟东 旗文物和非遗中心主任
秦晓伟 旗王府博物馆馆长
督查方式:
一、实地督查文物保护安全状况;
二、查阅“四有”档案等资料;
三、召开座谈会议,听取苏木乡镇自查情况,督查组反馈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