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奈曼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 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评价 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91

旗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0年奈曼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评价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6月3日

 

 

 

2020年奈曼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评价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19〕10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奈曼旗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相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根据考核对象,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加分项15分,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是否成立本局领导小组(10分),是否已出台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10分);

(二)是否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10分),是否制定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示(10分);

(三)是否已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0分);

(四)是否制定抽查实施细则并对外公示(10分);

(五)是否按计划开展本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20分);

(六)检查结果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公示(10分);

(七)部门配合情况(5分),由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日常工作实际,对主观不配合工作和工作开展不力的,每单项工作扣1分,扣完为止;

(八)信息报送情况(5分),以通知为准,少报1次扣2分,迟报或不按要求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九)加分项(共15分),牵头组织开展部门间联合抽查加5分。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科技体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统计局等15个部门年内至少开展两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人民银行奈曼支行、旗气象局、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未开展的,扣5分,缺一次,扣3分。工作经验、做法得到过国家部委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加5分。工作经验、做法在国家部委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简报上予以刊登的加5分。

三、考核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2020年奈曼旗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底旗政府将组织进行督查考评,对各部门的考核,以抽签的方式抽查3—5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由旗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

联系人:杜志文    话:13947522958

孙春晖    话:15204857918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 参加“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考评部门名单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附件1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1

建立双随机工作领导机构

10

是否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机构

未建立领导机构的不得分。



2

出台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10

是否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未出台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的不得分。



3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公示

10

是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是否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公示

未制定抽查事项清单的不得分,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未公示的扣5分。



4

建立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

10

是否按要求建立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

未建立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的,每少一项扣5分。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建立不全的扣3分。



5

制定抽查计划并公示

10

是否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是否对抽查计划进行公示

未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的不得分。制定抽查计划未公示的扣5分。



6

制定抽查实施细则并公示

10

是否制定抽查实施细则,是否对抽查细则进行公示

未制定抽查实施细则的不得分。制定抽查细则未公示的扣5分。



7

按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

20

是否按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比例不少于5%

未按抽查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的,每少1项按单项平均分值扣分,达不到抽查比例的,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8

抽查结果按要求向社会公示

10

抽查结果是否向社会公示

抽查结果未按要求向社会公示,每少1项按单项平均分值扣分,扣完为止。



9

部门协调配合情况

5

由工作牵头单位根据日常工作实际报商改办

不配合工作的,每单项工作扣1分,扣完为止。



10

信息报送情况

5

是否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少报1次扣2分,未按要求报送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附件2

 

参加“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考评部门名单

1.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3.人民银行奈曼支行

4.奈曼旗气象局

5.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奈曼旗教育科技体育局

7.奈曼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8.奈曼旗民政局

9.奈曼旗财政局

10.奈曼旗公安局

11.奈曼旗商务局

12.奈曼旗自然资源局

1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

14.奈曼旗交通运输局

15.奈曼旗水务局

16.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17.奈曼旗农牧局

18.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奈曼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1.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2.奈曼旗统计局

23.奈曼旗文化和旅游局

24.国家税务总局奈曼旗税务局

25.奈曼旗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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