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119

旗交通运输局、旗公安局:

近期,城区内部分私家车借公共交通停运之际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相对正规出租车,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疫情防护意识薄弱,落实防控措施少,是疫情传播扩散的重要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经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由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以及出租车从业人员违规经营行为,对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整治,严防疫情通过交通工具方式传播。

成立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杨福俊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石建波    旗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奇峰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员:韩志强    旗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审批股股长

        李忠华    旗旗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耿志刚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郭振刚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中队长

具体工作人员:王敬华、孙国建、周新武、王立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韩志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路德军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赵育生、魏天择,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475-4212429。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在各疫情监测点、城区内对可疑车辆进行检查,着重查处无证、套牌车辆,对利用微信群揽客并从事非法运营的人员进行侦查和打击,对妨碍、围攻和报复执法人员、暴力抗法等行为严肃处理。

(二)进行定点、流动巡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营运车辆要按有关规定上限处罚;对出租车拒载(不佩戴口罩乘客除外)、议价、强行拼客、不使用计价设备等违规行为,特别是司机趁疫情防控期间“漫天要价”的,按有关规定上限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其从业资格。

本次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2月2日开始。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汇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上报。

 

附件:查处违规行为处理统计表

 

 

 

2020年2月2日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奈曼旗各道路运输企业,

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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