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84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3月5日


奈曼旗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辽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4〕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旗民族教育工作,持续稳步发展民族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定,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方针,推行“两主一公”办学模式,充分发挥民族教育在实施科教兴旗和人才强旗战略,推动奈曼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和谐奈曼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发展思路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内涵发展为主渠道,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民族教育为宗旨,建立优质、高效、创新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重点、均衡发展、提高水平,促进各级各类民族教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对优质教育需要,结构与布局合理、规模适当、优质高效、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具有地区特点和时代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符合我旗实际,确保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并适度超前发展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各级政府全力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保持我旗民族教育在全市的先进水平。

2015年末的具体目标:

——少数民族学前教育普及水平继续稳步增长。

——义务教育阶段民族中小学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处于全市中等以上水平;按时按量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逐步实现标准化和均衡化发展。

——少数民族高中阶段教育的办学水平稳步提高,积极推进高中新课改,力求课程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鼓励并推动蒙古族高中多元化、特色化发展;高标准普及蒙古族授课高中阶段教育。

——民族学校校长队伍整体水平和双语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高;民族文字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

——民族教育领域内的教学研究、协作交流、对外开放和特色学校建设活动有序开展。

四、具体工作

(一)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学前教育

1.目前,《通辽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已圆满完成,已形成蒙古族人口聚居的“一苏木乡镇一园,一中心嘎查一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民族学前教育格局,全公办蒙古族幼儿园数将增至14所,基本能满足蒙古语授课儿童的入园需求。在此基础上,今后将加强园长、幼儿教师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敬业爱岗的幼儿教师队伍。

2.到2015年末,蒙古族人口聚居的黄花塔拉、固日班花苏木政府所在地要建成1所双语教学的蒙古族幼儿园,旗蒙幼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

(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民族学校办学水平

蒙古族人口聚居的旗政府所在地大沁他拉镇,办好蒙古族实验小学和第五中学。蒙古族人口比较集中的黄花塔拉、固日班花等苏木乡镇所在地,要办好1所双语教学一类模式的蒙古族小学,八仙筒地区继续改善办好地区性蒙古族初中;蒙古族人口较多的嘎查,要根据需要保留和恢复双语教学一类模式的蒙古族小学或教学点。到2015年末,增设2个蒙古语授课教学点,小学和初中服务半径分别大幅度缩小,能够基本满足农民子女就地、就近入学的需求。

利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资金和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到2018年末,民族中小学基本实现标准化建设和区域内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义务教育,并使民族义务教育“两基”巩固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区域内均衡发展水平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三)努力实现民族高中教育的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2015年末,旗蒙古族中学进入全区先进民族学校行列;旗蒙古族中学要强化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意识,在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到2015年,蒙古语授课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要超过95%。

(四)加强民族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要加强符合我旗生产生活实际的专业课程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适应农牧业生产需要,促进民族文化艺术、民族工艺、民族生活用品等类别繁荣发展的专业,拓宽就业渠道。要广泛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工作力度,以多种形式为农村牧区新增加富余劳动力和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各类教育服务。以有效方式为少数民族群众终身学习及自主创业搭建广阔平台。

(五)促进民族学校内涵发展和均衡发展

1.认真开展我旗蒙古语授课学校“教育研究”年会。一是继续办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学校“教育研究”年会。二是年会紧紧围绕新课程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民族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适应社会需要、具有创新意识的少数民族人才为主旨,促进全旗蒙古语授课学校校际交流;三是通过校长专题交流、新课改研究、特色班教学、校本课程研究、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积极探索适应我旗民族教育发展的新途径,逐步形成从小学到高中的蒙古象棋、博克、马头琴、四胡、蒙古舞、版画、蒙文书法、蒙古长调、科尔沁民歌、刺绣等特长班体系;四是着力于年会活动的创新工作,提高年会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2.开展民族学校(幼儿园)结对工作,切实加强民族教育交流与合作。抓好两个层次的结对帮扶工作:第一层次是与区外教育先进地区的学校结对,即:与吉林省延边州1所幼儿园结对;第二层次是旗直1所民族(幼儿园)与苏木乡镇薄弱学校结对。活动形式以学校环节以上干部挂职锻炼、学科教师跟班学习、学生“手拉手”活动及学习考察为主,各校积极引进先进地区学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深化改革创新,在教育教学理念、学校管理、教学方法等方面要取得明显成效。

3.开展“送课下乡”活动,提升农村教师教学能力。组织旗教研室及各学科带头人,坚持每年两次到薄弱民族学校(幼儿园)开展“送课下乡”活动。送课形式以示范课、观摩课和“同课异构”为主,进行听课、说课、评课、议课,开展新改研究方面的座谈,举办“有效课堂”讲座。到2015年,送课活动覆盖所有苏木乡镇。

(六)加强两支队伍建设

一是到2015年,完成对全旗民族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和各学科骨干教师全员培训。

二是积极参加“名校长”、“名教师”、“通辽市最美乡村教师”、“通辽市教书育人楷模”、“通辽市师德标兵”、“通辽市十佳幼儿教师”等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七)推进民族教育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推动构建“魅力”课堂、“有效课堂”,推广蒙古语标准音,积极开展学习、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蒙古语和汉语应用能力;重视学生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把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建设成为培养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的德育阵地。

二是积极宣传和配合实施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立项的自治区“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我旗的相关改革工作,为通辽市、奈曼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量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各层次建设人才。

三是加强旗教研室的建设,充实民族教育各岗位、各学科研究人员,保证基础条件和经费投入,加强民族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四是广泛开展民族教育人才培养、共享教育资源等方面的协作交流,增进地区间、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具有地区特色的蒙古语言文字教育资源的开发建设和应用;有效利用民族学校特有的语言文化优势和地缘优势,与区内外学校乃至周边国家学校开展各种交流协作活动,既保持鲜明的民族特色,又突出强烈的时代特征,进一步增强我旗民族教育的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旗本级财政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随着财力的提高逐步增加资金额度。

(二)政策保障。实行蒙古语授课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提高民族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制定优惠的就业指导政策,确保蒙汉兼通的大中专毕业生顺利就业。

(三)组织保障。旗政府成立民族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民族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将民族教育摆在优先重点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倾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民族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旗政府将民族教育提升工作纳入对各地主要领导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奈曼旗民族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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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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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14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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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奈曼旗民族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      旗教体局局长

           员:孙淑梅    旗发改局副局长

                 道仁嘎    旗教体局副局长

                 白巴特    旗民宗局副局长

                       旗财政局副局长

                 吴敬舒    旗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旗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道仁嘎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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