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工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110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开发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工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奈曼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工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10月1日

 

 

奈曼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工作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通辽市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推动我旗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和谐,从即日起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工作重点。全旗范围内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加工企业(含涉重金属企业、工矿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商贸流通市场、网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农村牧区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生产经营流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二)工作目标。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摸清和整治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不出问题、没有纰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二、工作分工

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由分管旗长任组长的4个工作组,负责相关领域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排查,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一)生产企业排查整治组。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王刚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亚晨任副组长,旗检察院、经信局、公安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园区管委会、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分别抽调1人,组成生产企业排查整治组。负责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对全旗范围内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涉重金属企业、工矿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检查,监督整改发现问题。

(二)商贸流通排查整治组。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常晓东任组长,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玉峰任副组长,旗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商务和粮食局、食药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安监局分别抽调1人,组成商贸流通排查整治组。负责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对全旗范围内所有商贸流通企业、各类市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检查,监督整改发现问题。

(三)农村牧区排查整治组。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白华任组长,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莫日根任副组长,旗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分别抽调1人,组成农村牧区排查整治组。负责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对全旗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整改发现问题。

(四)化工园区检查组。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穆永春任组长,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英杰任副组长,旗公安局、经信局、环保局、园区管委会分别抽调2人,组成化工园区排查整治组。负责制定具体排查整治方案,24小时值守园区,对化工园区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加快综合整治进度,坚决杜绝企业私自恢复生产行为。

三、主要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人民政府布仁旗长任组长,所有副旗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奈曼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工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度,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合理组织调配工作力量,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旗委办、政府办、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做好排查整治相关工作。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要安排精干力量,配合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完成好本辖区内排查整治任务。

(二)严格检查整改。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的区域、场所、环节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一步到位进行整改。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马上指导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对于存在重大环境问题、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要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旗工作领导小组,涉及违反政策、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行分组负责制,各专项工作组对所负责检查的区域、行业、领域及具体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督促整改。对工作安排不及时、检查不细致、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及其他未按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的,一律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承担排查整治任务责任人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常抓不懈、富有成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要密切配合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常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旗电视台,要大力宣传本次排查整治行动,全程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旗委宣传部、公安局,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大督查力度。旗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各专项工作组排查、整改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跟进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及成效。实行分级报告制度,各专项工作组实行日报告制度,要将每天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上报旗委办、政府办;旗委办、政府办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周2次分别上报市委、市政府。

 

附件1:奈曼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工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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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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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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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奈曼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节能减排

工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布    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王国锋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

穆永春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常晓东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员:王洪民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亚晨  旗人防办主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玉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莫日根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英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铁龙  旗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志成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宪章  旗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春江  旗发改局局长

邢永明  旗经信局局长

陈秀海  旗公安局副局长

   旗财政局局长

荣敦贺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栋江  旗住建局局长

韩凤楼  旗水务局局长

李自清  旗农牧业局局长

张春民  旗林业局局长

韩宝良  旗商务粮食局局长

王景军  旗卫生局局长

杨静源  旗环保局局长

杨青春  旗食药监局局长

   旗安监局局长

才永军  旗园区管委会主任

宋希昌  旗工商局局长

王晓茹  旗质监局局长

胡建国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旗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松涛  旗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马耀武  旗公安局环保大队大队长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建春  八仙筒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兴宝  青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亚刚  新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景和  治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国成  东明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巴特尔  沙日浩来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继成  义隆永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伟生  土城子乡人民政府乡长

   苇莲苏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向国  固日班花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高满柱  白音他拉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苏立志  明仁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薛乌力吉  黄花塔拉苏木人民政府苏木达

尹海华  六号农场场长

张晓峰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永全  八仙筒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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