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推动三大产业集群发展 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浏览次数:78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政府各办局:

    《奈曼旗推动三大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实施方案》已经旗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22日

 

 

奈曼旗推动三大产业集群发展

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辽市大力发展三大产业集群带动30万人就业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我旗就业创业工作水平,使工作具体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有效整合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一是整合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原则,整合一、二、三产业项目资金,其中包括农牧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园区建设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牧部门农牧民工培训及合作社建设资金、商粮部门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资金、民政部门退役军人就业资金、科技部门创新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资金、教体部门职业教育培训资金、人社部门就业创业资金、工会组织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资金、扶贫部门培训资金、妇联组织妇女培训和扶持创业资金、残联组织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就业平台建设资金、供销社农牧民工培训及合作社建设资金等,集中扶持三大产业集群发展带动就业创业工作,做到哪个产业和企业对就业贡献大,资金就集中投到哪个产业和企业。旗发改局和财政局负责每年年初将本级各部门可整合的项目、资金额度汇总后上报实施就业创业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后,由各部门具体落实。

    二是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旗财政筹措1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围绕三大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其中,每年筹措200万元,用于农牧民工素质提升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每年筹措500万元,用于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建设;每年筹措200万元,用于吸纳65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奖励;每年筹措50万元,用于对初始创业成功、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每年筹措50万元,用于提高退役军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贴息;筹措100万元,打造覆盖全旗,连接蒙东、京津、东北三省,辐射全国的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上述资金筹措情况于每年5月1日前报旗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信贷支持。加大对自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每年安排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00万以上,有效保障创业小额贷款单笔最低限额5万元;妇女创业贷款单笔最高限额8万元;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贷款单笔最高限额10万元。财政安排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扶持劳动者就业创业。

    二、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带动作用,鼓励扶持发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

    一是依托南部融入东北经济一体化和绿色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整合支持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扶贫资金、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辐射带动就业6000人的目标。

    二是整合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就业创业项目资金,重点扶持我旗家庭服务产业重点企业,实现辐射带动就业3000人的目标。

    三是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对就业贡献大的入驻企业给予金融贷款并提供贴息支持。对新入驻的企业当年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的,落实市里要求可按规定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政策规定享受贴息。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200户或吸纳农村劳动力做为产业工人达到30人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牧业生产大户,贷款利息给予补贴。每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当年贷款利息的30%进行补贴,企业最高补贴额度50万元。补贴资金由市、旗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鼓励职业院校与各类培训机构整合资源开展培训

    整合部门资金和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旗民族职专等培训机构开展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取得培训合格证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人数,给予培训机构相应的资金补贴。

    四、鼓励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发挥作用

    落实市里政策,整合市团委、妇联项目资金5亿元中分配给我旗部分作为企业贷款担保金,按照1:1O的比例放大,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合作机制。将各地支持青年、妇女创业就业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设立促进青年、妇女就业创业贡献专项奖。对年累计发放贷款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和荣誉称号。

    五、积极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

    贯彻落实好《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等人才优惠激励政策,把人才引进与当地产业发展相对接,立足实际,注重实用,降低门槛,搭建人才创业发展平台,盘活用好各类人才。同时,把创业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相关政策相衔接,采取“固定+零散”的创业模式,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行业领军人才等各方面人才领军创业,不断激发人才的创业活力,切实释放人才的创业能量。

    就业部门立足三大产业集群发展,每年开发一批设计类、制作类及现代服务业的就业岗位用于安置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力争使有在奈曼就业愿望的本地高校毕业生实现本地就业。对本地成功创业并带动大学生就业人数较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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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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