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5-01-28 浏览次数:66

奈曼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28日举行。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志强,副主任侯玉琴、特木勒、张亚军、于兴海,委员李栋祥、王立强、王平、孙艳玲、王雪梅、王显龙、王权、张丽芳、颜波、刘先民、闫红梅、李茂运、杨永生、沈也红、李向杰、张春良、梁松林、贾轶、曹克、王宏君等25人出席会议,请假2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陈静,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邵兵,法院院长郑有新、检察院检察长张程,旗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住建局、国土局、就业局、园区办负责人,沙日浩来镇、土城子乡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农牧工委主任及各委办副主任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吴志强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旗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落实奈曼工业园区土地利用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大镇城区商住国有土地出让和土地出让金收支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旗人大常委会对执行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审查报告,研究决定关于召开旗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听取了通辽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刘忠、崔云成、白雪刚、程宝奎、王明会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

根据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程的提请,任命:

何亚东、宋耀文、张承英等3名同志为旗人民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额顿仓同志担任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肖玉芳、甄学富、梁秀国、白音、姚玉荣、叶鹏、曹亮等7名同志担任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信息来源: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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