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95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12月21日

 

奈曼旗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旗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称两网化)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79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率,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我旗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实现服务用人单位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加强劳动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机制,突出监察手段,完善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果,实现劳动监察范围全覆盖、无缝隙,由被动反应式监察转变为主动预防式行政,为促进我旗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两网化”建设,形成旗苏木镇场街道用人单位网格化、劳动监察网络化体系,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的目标,对网格内单位用人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劳动监察格局。及时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建立具有信息共享、数据对比、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监察监控平台,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人社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旗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奈曼旗人社局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实施全旗的“两网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庄彦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组员:郑莉  范美静  赵永波  马月宇  李静  杨爱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庄彦会负责日常工作。电话:0475—4214728。

四、网格划分及职责分工

(一)网格划分

我旗网格划分为旗、乡镇和村(居委会)或工业园区三级。其中旗为一级网格。由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履行我旗一级网格的职能。镇为二级网格。使用现有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的平台和资源,履行二级网格职责。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每个乡镇配备1名专职监察员、1名专(兼)职监察协管员)。各村、居委会或工业园区为三级网格,各乡镇村按照实际情况将辖区内的村、居委会或工业园区划分为若干个三级网格,每个网格按照网格实际用工人数配备1名以上监察协管员(配备标准:1:8000),可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由现职村干部兼任等方式配备。

(二)各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网格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部署和业务考核等;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时收集汇总网格信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格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依法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掌握全旗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2.二级网格职责: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电子信息档案,实时收集二级网格信息,实施动态监管;协助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反映、传递和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举报、投诉案件;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3.三级网格职责:采集并实时上传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以网格为单位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档案;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反映、传递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违法信息和劳动者的举报、投诉;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两网化管理是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依法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有力保障,是提高我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全旗要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二)三级联动,明确任务。

1.旗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辖区内用人单位分布数量的实际情况,一是指定人员分别负责部分乡镇、社区居委所辖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责任区域内用人单位监管负总则,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确定重点监管单位;三是将没有设置社区居委会的或工业园区直接纳入到本级监管范围;四是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2.乡镇作为网格化监管的基本责任单位:其专兼职监察员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作用,逐一对网格区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3.社区、居委会、村兼职监察员:一是负责信息采集,做到基本情况清、用工人数清、签订合同清、工资支付清、参保情况清;二是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三是对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尤其是因劳动纠纷有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苗头的, 要及时向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直至旗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为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定《奈曼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各苏木镇场街道也要在统一制度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措施,推动工作,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奈曼旗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奈曼旗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      旗委常委、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林万志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化成    旗人社局局长

 员:吴秀兰    光明社区主任

艾淑娟    新兴社区主任

     富康社区主任

赛汉其木格  福兴社区主任

陈雪飞    东星社区主任

于春辉    希望社区主任

李向臣    富民社区主任

崔明明    振兴社区主任

谢凤玲    阳光社区主任

                  苇莲苏乡劳动保障所所长

            张海志    土城子乡劳动保障所所长

            李雅洁    青龙山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王青华    八仙筒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韩志威    沙日浩来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东明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郭福忠    白音他拉苏木劳动保障所所长

董宏杨    义隆永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魏殿民    新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石德宝    治安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六号农场劳动保障所所长

袁彦生    黄花塔拉苏木劳动保障所所长

王振民    固日班花苏木劳动保障所所长

董春艳    大沁塔拉镇劳动保障所所长

李大勇    明仁苏木劳动保障所所长

            朱艳春    旗总工会副主席

        庄彦会    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王春甫    旗人社局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庄彦会(兼)。

工作人员:董志强    

联系电话:0475—4214728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