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88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2月3日

 

 

 

 

奈曼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

专项整治方案

 

为规范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使用,加强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美化市容市貌,净化城市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14〕211号)要求,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的民族政策,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促进向规范化、网络化、标准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改善市容市貌,突出民族特色,提高城镇品位。

二、整治要求

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必须达到“三率”(即:蒙汉文的并用率、准确率、合格率)标准要求。并用率是指社会市面用文必须使用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准确率是指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必须书写正确、排序及挂放正确;合格率是指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必须达到同比例、同材料、同颜色、同质量、同亮度。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此次活动是对全旗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进行整治。整治重点是大沁他拉镇主城区、苏木乡镇所在地牌匾、条幅、交通指示牌等各类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蒙汉文两种文字并用情况。

(一)无蒙文字、蒙文错字、乱译、错译、乱写、乱刻的,比例失调的蒙汉文书写(正确写法是蒙汉文大小比例1:1)、书写和挂放错位的,要更新达标。

(二)字迹不清和蒙汉文字破损、脱落的,必须更新达标。

(三)内容不健康的,予以纠正达标或拆除。

(四)书写、刻字、制作所使用的蒙汉文两种文字字号、原材料等必须符合“五同”要求。

四、整治措施

    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的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必须按《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要求治理达标,旗民族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

(一)常规整治。由旗民族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常规性检查,自行整治。

(二)集中整治。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各自辖区内广告牌匾标识进行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做好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蒙汉文两种文字并用的设置规划、审批、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于拒不整改的要进行强制拆除。民族部门要做好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审批、监督、检查。工商部门要做好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登记核准工作,并在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时,提醒企业、个体工商户严格按“三率五同”的要求制作牌匾,不按要求制作的,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暂扣或注销执照的处罚。公安部门要为整治活动提供必要的警力支持,依法处理暴力抗法行为。新闻媒体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大力宣传报道。

(三)组织领导。成立奈曼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

 长:常晓东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玉峰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席赛音  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员:李栋江  旗住建局局长

宋希昌  旗工商局局长            

陈秀海  旗公安局副局长

   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肖俊峰  旗法院副院长           

巴特尔  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大沁他拉镇政府镇长

张晓峰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德宝同志兼任。

五、整治时间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1月)

1.成立机构。集中整治工作由旗政府统一领导,成立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苏木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全面发动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2月——2015年12月)

对不合格的户外广告牌匾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整改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予摘牌。

1.大沁他拉镇城区整治时间和步骤

1)2月——6月,集中整治奈曼街、振兴街、老哈河街、青龙山路、清河路、幸福路所有户外广告牌匾标识。

2)7月——12月,集中整治草原街、富康街、王府街、解放街、土城子路、明仁路、黄花塔拉路、大沁他拉路所有户外广告牌匾标识。

2.苏木乡镇整治时间和步骤

1)2月——6月,集中整治治安镇、东明镇、八仙筒镇、白音他拉苏木、明仁苏木、苇莲苏乡、固日班花苏木的所有户外广告牌匾标识。

2)7月——12月,集中整治青龙山镇、义隆永镇、新镇、黄花塔拉苏木、沙日浩来镇、土城子乡的所有户外广告牌匾标识。

(三)验收阶段(2016年1月——12月)

旗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苏木乡镇专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消极、成果较差的地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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