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2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不合格 地块补植补造及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186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办局:

为了提高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16〕27号)文件内容,2016年3月至5月国家林业局将对2002年以来的退耕还林工程地块进行实绩核查。结合2015年各基层林工站退耕小班地块自查验收和上级退耕还林工程宜林荒山检查验收的结果,针对各建设单位个别地块存在保存率低的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对2015年自查中发现的退耕地不合格小班地块,要通过发放限期造林补植补造通知单等措施告知退耕户进行补植补造;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督促退耕嘎查村以及退耕户做好补植补造工作,确保春季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抓出实效,把历年退耕还林不合格地块的欠账补齐补好。

二、乡村两级要定期巡查本辖区内退耕还林工程地块,对拒不补植补造的甚至毁林开荒的退耕户,要及时举报,森林公安局对举报线索及巡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依法处理。

三、各建设单位组织退耕户进行补植补造的同时,要加强检查、督查力度,及时查缺补漏,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地块的管护工作,真正做到造一片活一片绿一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望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此项工作,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附:奈曼旗2002年-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不合格面积统计表

 

 

 

2016年4月8日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奈曼旗2002年-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不合格面积统计表











单位:亩

退耕单位

总计

合格

不合格

2002年退耕地面积

2003年退耕地面积

2004年退耕地面积

2005年退耕地面积

2006年退耕地面积

小计

合格

不合格

小计

合格

不合格

小计

合格

不合格

小计

合格

不合格

小计

合格

不合格

合计

267630

245417

22213

90000

81620

8379.9

129330

117573

11757

14000

12978

1022

31000

29946

1054

3300

3300


明仁苏木

26204

24383.8

1820.2

11004

10354

650.2

13000

11830

1170




2200

2200

0




八仙筒镇

20789

16524.2

4264.55

7300

5860.4

1439.7

13489

10663.8

2824.9










东明镇

11924

11924.2

0

7212.4

7212.4


4711.8

4711.8











治安镇

9133.4

8492.7

640.7

3885.8

3712.1

173.7

4547.6

4080.6

467




700

700

0




白音他拉苏木

16252

12754.3

3497.4

9780.3

8786.9

993.4

5471.4

3153.4

2318




1000

814

186




大沁他拉镇

16726

10146.1

6579.5

4982

1746

3236

8488.2

5742.7

2745.5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