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72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2日

 

 

 

 

 

 

奈曼旗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客运出租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乘客合法权益,旗政府决定在全旗开展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结合“创城”工作,全面整治和规范客运出租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行为,完善客运出租市场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旗城镇交通文明形象。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甩客等违规营运行为。

(二)严厉打击、取缔大沁他拉城区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包括小型客车、电瓶车、三轮车、大包车、老年代步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它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三)严厉打击、清除在客运班线上非法营运的“黑车”、出租车。

(四)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参与客运出租非法营运行为。

(五)结合“创城”工作要求,大力整治客运站、火车站、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问题。

(六)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经营、“黑车”团伙、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出租车市场环境。

三、主要成员部门职责与分工

宣传部: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工作,结合“创城”工作,加大对“黑车”危害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拒乘“黑车”,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

公安局:负责对非法营运团伙、非法调度配客中介机构进行侦查和打击,及时有力地制止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对不听劝阻,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组织交警部门充分利用路面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加强对出入城区的非法营运车辆的监控,与交通部门联合做好调查取证、路面稽查工作。

住建局:负责对火车站、汽车站站前广场及“黑出租”、“黑三轮”停车点的清理,对违章停车、占道停车、在非停车场地停放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协助公安及交通部门开展稽查,做好取证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出租车市场违规经营行为的规范工作,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监管,树立出租车行业新形象。做好对“黑车”和非法配客中介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力量上路开展稽查,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和处罚。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旗政府成立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和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抽调人员一律与原单位业务工作脱钩,稽查车辆由各单位自带,油料、维修等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费用由财政列支,以保障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有效开展。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具体实施客运出租市场秩序整治及非法营运治理工作。

2.协调解决联合执法中遇到的问题。

3.查处非法营运团伙及非法调度配客中介机构。

4.查扣、处罚“黑车”。

5.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取缔城区非法运营的电瓶车、三轮车、大包车、老年代步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6.专项治理其他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及意义,教育和引导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营运行为的危害性。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举报非法营运行为的电话和信箱,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三)搞好摸底调查。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出租”、“黑三轮”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活动区域和规律,特别要注意非法营运团伙、非法配客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对违规聚集,滞留在车站、主要路口、医院、客流集散地有非法营运嫌疑和迹象的“黑出租”、“黑三轮”进行摄像备档,先期做好取证工作。

(四)严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对非法营运团伙、非法配客中介及其组织者和牵头者进行查处取缔;对城区客运站、火车站、医院、学校等“黑车”聚集地以及八仙筒、青龙山等主要客运班线、城乡结合部等“黑车”频繁活动地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连续的集中整治;同时将结合公安部门查酒驾等专项行动,对大沁他拉城区非法营运的电瓶车、三轮车、大包车、老年代步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彻底取缔清除。

(五)案件统一处理。采取定期集体讨论裁定处理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对查处案件定性及处罚裁量进行集体讨论审核裁定,做到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公开,查扣车辆统一存放、统一处理。对当事人逾期未处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此次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

(六)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加大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定期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建立起符合我旗出租车行业实际的联合执法长效工作制度和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巩固提高的目的。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谋划。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治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在旗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细化专项治理的责任目标,选派精干人员参加专项治理工作,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查处非法营运行为。要提高处罚的透明度,避免人情干扰,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对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及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旗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

(四)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实行联动制度,巩固提高各阶段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我旗客运出租车市场监管机制,防止各类非法经营行为反弹,确保群众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附件:奈曼旗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附件

 

奈曼旗客运出租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奈曼旗规范客运出租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长:布    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常晓东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张显鹏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员:许金玲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凤才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旗财政局局长

李栋江  旗住建局局长

陈秀海  旗公安局副局长

冯树刚  旗公安局副局长

奈曼旗规范客运出租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任:朱凤才(兼)

副主任:丛日东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秀海(兼)

冯树刚(兼)

 员:李奇峰  旗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任朝辉  旗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

        李茂湘  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

任伟光  旗城管监察大队队长

        米爱军  旗大镇派出所所长

工作人员:交警大队4人、治安大队2人、大镇派出所2人、运管所8人、城管2人。各单位必须确保此次抽调人数数量并保证抽调人员的稳定。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