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度奈曼旗重金属污染 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67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奈曼旗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月6日

 

 

 

 

2016年度奈曼旗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为做好全旗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制定2016年度奈曼旗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环境准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逐步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事故应急体系、污染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扎实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责任分解落实原则:实现从上到下的规划目标指标为基本要求,通过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地区,将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

(二)目标可达性原则:结合我旗实际,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责任及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各项对策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和重点任务相衔接,强化目标可达性、任务可行性和经济可承受性分析。

(三)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环境准入、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年度实施方案,系统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辖区内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不得产生新增排放量。依法对涉及重金属污染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发生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依据《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结合自治区环保厅及市环保局有关工作要求,拟采取以下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31日)

1.制定2016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2.按照自治区,通辽市要求,完成2015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年度考核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1.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按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要求制定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完成年度落后淘汰任务。鼓励企业发展产污强度低、能耗低、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工艺。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前置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投资主管部门不得核准企业立项或备案,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供应土地,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在建项目,要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一律关闭;新设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前未能通过环评审批的,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营业执照。

3.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将整治重金属违法排污企业作为全旗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对已严重危害环境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对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妥善处置,达标排放,将重金属排放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涉及重金属排放行业,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增加监察频次。

(三)考核验收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15日)

按照相关的验收与考核办法,对涉重企业污染治理项目进行验收与考核,并做好单项工作年度总结,推进全旗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联动机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由旗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人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并强化考核和监督。旗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二)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涉重金属企业应结合清洁生产标准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所推荐的方案,改造提升生产工艺,减少重金属污染产生量和排放量。

(三)加大宣传和资金投入,确保年度计划顺利进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整合利用好现有环保专项资金,加大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重金属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和重金属污染减排资金的投入,优先保障规划中提出的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按期完成。

(四)强化监督检查,实施目标考核。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及扩建产生重金属污染的生产项目要依法予以严处;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污染情况、处理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重金属污染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细化成目标任务,纳入环保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实现严格的目标管理制度,强势推进全旗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附件:2016年奈曼旗重金属污染防治指标表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附件:

 

2016年奈曼旗重金属污染防治指标表

 

 

指 标 类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内    容

排放量

指  标

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指标

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在2007年基础上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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