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与北京市通州区京蒙对口帮扶全面合作行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119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与北京市通州区京蒙对口帮扶全面合作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2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与北京市通州区

京蒙对口帮扶全面合作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京蒙对口帮扶和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精神,进一步精准衔接落实“十三五”期间北京市通州区对口帮扶我旗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北京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京蒙对口帮扶的安排部署,坚持“协同创新、协同发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组织建设、干部人才、产业发展、劳务协作、携手行动、公共服务等为工作重点,推动奈曼旗与通州区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合作交流,助力奈曼旗打赢精扶贫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大发展,三年结硕果”的总体目标,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建立体制健全、运转高效的帮扶合作机制;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形成高位统筹、部门联动、协同发力的帮扶合作新局面;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全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广泛深度合作,帮扶互动格局全面建立,内生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旗委、政府主要领导研究部署东西部扶贫协作会议制度,定期开展互访、调研活动,共同研究和协同推进重点工作。成立旗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旗直有关部门和各苏木乡镇场街道负责同志参加的旗级对口帮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旗发改局,负责与通州区相应机构的沟通、协调,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建立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机制,健全对口帮扶联席会议和日常联络工作制度,协商确定对口帮扶合作内容和具体年度计划,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商榷推动具体工作落实。加强工作档案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工作数据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牵头单位:旗发改局;配合单位:旗京蒙对口帮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强人才交流。按照结对帮扶关系,开展互派干部挂职工作,促进对口帮扶广泛深入开展。选派科级及后备干部到通州区各职能部门挂职锻炼、脱产培训。积极引进北京科教、卫生、文化、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人才,把先进理念、技术、信息、经验等要素传播到奈曼旗。鼓励通州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在奈曼建立中试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进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和科技合作信息交流共享。(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配合单位:旗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文广局、科技局)

(三)开展产业合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精准脱贫为导向,主动对接产业转移,推动两地新能源、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融合互补,共同打造沙产业、蒙中药材等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沙文化旅游、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

1.加强新兴产业合作。推动以奈曼旗镍基复合材料、蒙东轻量化铝合金等新材料产业,以内蒙古蒙东蒙中药材交易市场、标准化种植基地等蒙中药材生产加工产业,以中联水泥、宏基水泥、仁创沙产业等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建材产业与北京企业的对接。支持北京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奈曼旗建设新兴产业集群,争取北京企业将奈曼旗作为产业转移的拓展区。2018年实现在新材料、新型沙产业、绿色农畜产品加工、蒙中药材产业等方面合作企业达到10家。到2020年合作企业达到25家以上。(牵头单位:旗经信局;配合单位:旗发改局、招商局、科技局、占布拉·道尔吉蒙中药材研发管理中心)

2.加强绿色农牧产业合作。引导老哈河粮油、旺牛食品、等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与北京企业的对接,引进北京农业龙头企业在奈曼旗建设特色农畜产业基地,建立完善冷链物流和直销配送体系。强化北京大型零售流通企业与奈曼旗农产品基地对接,扩大奈曼旗绿色农畜产品在京销售布点规模。依托北京营销网络、商业模式优势,加快农业物联网建设,加强双方在“互联网+现代农业”方面的交流合作。到2020年,共同构建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产品追溯体系,支持奈曼旗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成功对接企业10家以上,绿色家畜产品销售点达到10处。(牵头单位:旗农牧业局;配合单位:旗商粮局)

3.加强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引导两地旅行社、景区推出优惠政策、加强深度合作,不断扩大两地客源互换规模。依托奈曼旗文化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支持北京企业挖掘开发奈曼旗旅游资源,创新旅游产品。依托北京展会资源,宣传推介奈曼旗旅游品牌和产品。到2020年争取游客互动数达到5万人以上。(牵头单位:旗旅游局;配合单位:旗招商局、商粮局)

(四)组织劳务协作。支持建设以精准扶贫培训为目标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或培训平台,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致富本领、拓宽就业渠道。与通州区合作建立和完善劳务协作精准对接机制,及时掌握赴京就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情况及求职就业需求,提高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招聘洽谈等跨地域就业服务水平;支持引导通州区成熟的人力资源企业在奈曼设立分公司,促进具备条件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赴京就业;支持引导具备创业条件和意愿的劳务人员返乡创业,带动贫困人口致富。(牵头单位:旗人社局;配合单位:旗扶贫办、教体局)

(五)动员社会参与定期到北京通州区开展调研对接,在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产业转移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协调通州区引导向奈曼旗倾斜。实施建立镇村级对口帮扶,实现通州区11个乡镇与奈曼旗15个苏木乡镇场的结对,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社区)间的结对。探索引导通州区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建立与通州区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结对帮扶平台,开展捐资助学、慈善公益医疗救助、支医支教、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扶贫活动,最终达到共同奔小康的目标。(牵头单位:旗发改局;配合单位:旗扶贫办、慈善总会,各苏木乡镇场)

(六)深化社会领域合作。充分依托通州区教育、医疗、文化等优势资源,完善我旗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教育教学方面。支持中小学教育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学校结对帮扶、教师对口支援等形式,加强与北京市通州区在岗位锻炼、师资培训、教学管理方面的常态化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多媒体技术,共享北京优质的教育课程,提升教育质量。(牵头单位:旗教体局)

2.医疗卫生方面。支持卫生院、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在医院管理、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技术提升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充分依托通州区医疗优势和资源,开展一对一结对活动,通过选驻专家、技术指导、接纳进修、更新设备等方式,支持我旗3—5家基层卫生院,建设临床重点学科,培养全科医生,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奈曼旗蒙医药发展,打造蒙中医特色康复专科,提高蒙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和非基本蒙中医药健康服务协调发展。(牵头单位:旗卫计局)

3.文化事业方面。支持建设一批基层文化信息共享服务点和嘎查村文化活动室。搭建两地文化企业和文化团体合作平台,支持通州区文艺志愿者赴奈曼旗开展文艺支教和培训,支持奈曼旗乌兰牧骑和奈曼版画院等在北京举办展演、展览等活动,繁荣两地文化市场。(牵头单位:旗文广局;配合单位:旗旅游局)

四、时序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3月)。成立京蒙对口帮扶工作组织机构,开展高层互访对接交流活动,研究商定携手奔小康行动协议,制定对口帮扶合作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建立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制,启动干部挂职和交流培训。谋划储备一批对口帮扶项目,联合举办投资洽谈会,推进两地企业之间的合作,签约一批合作项目。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落地实施一批对口帮扶合作重大项目,部分项目竣工投产;结合发展实际和现状,继续滚动实施谋划一批、落地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对口帮扶合作项目,对口合作其他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三)融合发展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对口合作新局面全面形成,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对口帮扶合作重点项目亮点纷呈,对口合作各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四)总结阶段(2020年1月—2020年9月)。对两地对口合作进行全面深化、总结和梳理,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实现两地良性互动,提升奈曼旗持续发展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京蒙对口帮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落实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联络和重点工作的组织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以落实对口帮扶工作为抓手,助力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意识,及时成立推进落实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选好配强工作人员,加大工作牵引力和执行力。

(二)坚持督导落实。将对口帮扶工作纳入旗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情况,旗政府督查室牵头,旗发改局、扶贫办等部门配合,对各地对口帮扶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通过定期调度、不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及时上报工作进展、项目建设等情况。加强受帮扶资金管理,由旗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和各苏木乡镇场共同审定后使用,确保受帮扶资金全部用于精准脱贫,实施专项资金审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实施专项考核。由旗京蒙对口帮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地实施专项考核。重点围绕组织领导、人才交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减贫成效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考核并形成报告,报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并记入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占比权重。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解读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京蒙对口帮扶工作政策,充分调动受帮扶贫困人口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及时宣传帮扶成效和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人物、事迹,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动员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协同发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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