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奈曼旗新型职业农牧民 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60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奈曼旗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奈曼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为做好2017年全旗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年我旗承担培育任务300人,根据全旗农牧业产业发展状况,计划开设肉牛产业和高效特色种植业专业,培育对象以养牛大户、养牛专业合作社、养牛场从业人员、设施农业,药材种植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通过系统培育,使培育对象掌握应用现代先进生产技术,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现代农牧业发展理念,能够示范引领和带动周边群众通过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二、从业人员情况

(一)产业规模:全旗种粮大户41900户,经营土地265万亩,其中100亩以上7000多户,经营地面积约95万亩,平均130亩;养牛户约12000户,存栏18万头,其中50头以上200户;养羊户2万户,共存栏110万只,100只以上约400户;禽类3.5万户,共存栏70万只。

(二)培育需求: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管理,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电子商务,绿色无公害生产,高效种养业及农民创业等。

(三)年龄及学历结构:全旗从业人员221214人,其中20-40岁约95680人,40岁以上约133144人。从业人员中高中以下学历189490人,占总人数85.66%;高中及中专学历30456人,占总数13.76%;大专及以上学历1268人,占总数的0.57%。

三、学员库、师资库、基地库、教材库情况

(一)学员库:学员库约3100人,种植业1600人,养殖业约1500人,其中合作社约300人,种养大户约2500人,返乡创业约300人。

(二)师资库:目前师资库有28人,其中包括乡土专家3人,专业涵盖作物栽培、土肥、植保、果树、设施农业、特色种植业、养牛业、养羊业,畜禽疾病诊治,品牌化建设,电子商务、职业农民素养、法律法规、饲草料、结构调整等。

(三)实训基地:实训基地14处,其中养牛基地3处(特木勒养殖专业合作社,奈曼旗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奈曼旗和润养殖有限公司);羊养殖基地2处(大镇天丰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奈曼旗宗权专业合作社);高效特色种植业7处(奈曼旗鑫泉无籽西瓜专业合作社,奈曼旗沙地衬膜有机水稻基地,奈曼旗春华种植专业合作社,奈曼旗本草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奈曼旗太仓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奈曼旗沙日浩来设施农业基地,蒙通兴隆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1处(农品网·奈曼旗特产专营店);农业园区一处(北疆现代农业综合有限公司)。

(四)教材库:本地教材4套(奈曼养牛、牧草技术、秸秆养畜、道地蒙中药材)。

四、具体任务

(一)开展调研摸底

按照总体培育要求,与相关部门配合并深入各乡镇,进行培育需求、培育对象及培训师资的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库,落好教学实训基地。

1.进一步充实学员库。深入开展农牧业从业人员调查摸底,以农牧业经营管理部门认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以及农牧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主,兼顾其它新型经营主体,分产业建立培育对象库。同时,进行培训内容、培训产业的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各乡镇肉牛、基础母牛养殖规模,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专业村分布情况,高效特色种植业培训需求、各区域种养业存在的问题等。通过到乡镇走访了解、与种养殖业股工作人员交谈、调取全旗种养殖业监测数据库,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旗肉牛产业,高效特色种植业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掌握真实一手资料。

2.建设培育师资库。协调各单位、各部门,选用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重点选聘农牧业教育、科研推广机构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农牧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管理、技术人才,以及优秀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乡土专家、经营管理能人等参与讲课活动。组织学员开展讲课效果评估,通过微课比赛、优秀教师评选等方式,提升教师队伍能力水平,打造名师队伍。遴选教师要求:讲课生动、接地气,讲课内容对学员有实质性帮助。

3.进一步完善基地库及教材建设。加强对培训基地的遴选和管理,统一建立培训基地库。依托科技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合作社、涉农企业,典型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建设一批观摩实训基地、示范性综合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田间学校建设。实训基地要求:相对稳定、技术和管理模式先进、能学习可复制、观摩学习方便。因地制宜开发本地实用教材,优选部省规划教材。同时,要积极探索,开设一批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编写当地产业特点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乡土教材。

(二)遴选培育对象

选好培育对象是做好培育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在培育对象确定上,以有意愿学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乐于助人的养牛大户,养牛合作社、牛养殖场带头人、高效特色种植业大户、以及愿意发展养牛产业,高效特色种植业的科技示范户,具有较强农牧业创业意愿的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年纪较轻、学历较高、产业基础较好的家庭农牧场经营者,可优先安排培育。培训遴选对象要求:从学员库中遴选,分产业遴选,按产业类别分班培育;培训学员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以中青年从业人员为主;遴选方式:深入乡镇、嘎查村对培育对象生产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发布招生宣传,自主报名;根据培训专业相应乡镇落实指标,按遴选标准由旗乡村三级联动共同遴选,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登录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www.zhynm.cn),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培训机构要对培训对象进行面试,严格培训要求,充分了解学员的学习意愿和需求及产业类型、规模,保证学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培育的持续性;学员要基础素质好、乐于助人,爱学习、爱农业,有创业精神;杜绝滥竽充数和“被培训”的现象发生。

(三)抓实抓细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

1.规范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制定本年培训方案,明确目标、内容、形式、考核、服务等环节标准。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公共基础课开设农民素养与现代生活、农产品品牌化建设与策略,合作社的建设与管理、现代农业创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解读、休闲观光农业等,专业技能课中牛产业专业开设基础母牛的饲养管理、牛场的经营管理,牛常见病防治、饲草料技术、饲料科学与营养学等,高效特色种植业专业开设平衡施肥、植保、蔬菜绿色无公害生产、设施农业、浅埋滴灌技术、药材种植等,实训操作课重点开设青贮打包机的演示与操作,简易青贮窖池的合理设计与青贮技术操作、药材品种展示现场教学、农产品网上交易现场操作,演练等,能力拓展课以观摩学习为主,养殖业牛产业班考察区域选择旗内外养殖合作社、养殖小区、养殖公司、典型养殖大户、精粗饲料企业共10处教学基地,种植业班主要选择高效特色种植、标准化、规模化绿色生产教学实地,重点在农业园区,种植合作社,一村一品基地,集约化家庭农场,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进行观摩。培训内容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理念、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牧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牧业经营管理能力。开展需求调研,按照学员需求设置课程,满足农民多元化需要。

2.科学安排学时。原则上围绕一个产业生产周期开展不少于120学时的培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大致为1:1-1:2。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跟踪服务等都要按实际情况计入学时,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农民教育培训证书》。

3.培训方式与班级管理。根据承担的任务,计划设置3个班次,两个肉牛产业班,一个种植业班,每班学员100人左右,采用集中授课和“田间课堂”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选择1-2个具备食宿条件、便于管理的固定教学点进行集中授课,基地实训安排在旗内外合作社、养殖场、现代农牧业园区、涉农加工企业等进行。班级管理采取自治区管理模式,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分段式教学,一个生产周期安排不少于4次的集中培训,理论与实践结合进行,调动学员参与的积极性。

4.严格考试考核。采取“操作为主,理论为辅”的形式,对受训农民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鼓励考试合格的学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农民技术职称,申请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通过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农民技术职称评审“三结合”方式,全面考核评价培训效果。

(四)创新培育机制

1.推广分段培育。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模式,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现场实训、座谈讨论、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引入田间学校建设模式,开展互动式、参与式、启发式和案例教学。分段教学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传统教学与媒体资源教学相结合,就近就地培训和外出观摩学习相结合。

2.实行分级分层培训。在初、中级培训的基础上,遴选10%的优秀学员,由市农广校统一组织高级班能力提升培训,高级班人员名单第一学期培训结束后上报市农广校备案。

3.加强培训机构建设。作为公益性培训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农广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齐设备,为组织开展培训和管理提供基础保障。同时,探索“一主多元”培训模式,鼓励和吸纳农牧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

(五)规范认定管理

实行分级认定,旗县以认定初、中级为主,市级认定高级。2017年主要开展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的认定;进一步明确条件、认定标准和规范认定程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学员积极进行认定;职业农民资格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职业农民等级考核评定制度;健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及时录入并维护基本情况、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信息,建立规范统一、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档案(包括电子档案),作为学员认定和上级部门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好新型职业农民统计工作。

(六)做好延伸服务

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增强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能力。对接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争取专项扶持政策。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区交流合作、创业创新项目路演、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成立协会、联合会、联盟等组织,鼓励新型职业农民抱团发展。推动农技推广、农牧业科研院校等专家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跟踪服务,对接创业扶持项目,提升学历层次,扩大产业规模。

(七)加强政策扶持

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制度,探索建立相互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体系,在土地流转、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项目、财税制度、社会保障等政策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特别是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明确规定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措施,要优先细化落实到经过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给予新型职业农民联合授信、优先贷款、优惠利率、放宽额度等优先扶持;农牧业部门要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优势,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指导服务,构建“专家+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辐射带动户”的技术快速传递链,推动新品种、新技术率先在新型职业农民身上实现转化和应用。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2017年项目资金 90万元,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配管理,人均培育资金3000元左右。

(一)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规范管理及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包括需求调研、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教师、信息化手段、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包括组织开展产销对接会、跨地区交流合作、创业创新项目路演、技能竞赛、上级业务部门项目管理会议和管理人员、专职教师能力提升进修培训等费用。 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跟踪服务这三大项费用的支出不低于总费用的80%,其他费用不超总费用的20%。为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果,各项费用做到规范管理,有据可循,食宿费按照本地区的消费水平,每人每天不得高于180元(外地参观交流按当地标准执行),管理人员、教师一律和学员同桌同餐;教师讲课费按《通辽市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下限执行,即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级)的专业人员每半天一律不超过1000元(税后),副高以下技术职称根据讲课效果酌情设定标准。信息化手段开支只限于必要的信息化有偿服务、购买电脑耗材、低值信息化工具和必要的小型设备。跟踪服务的专业教师,可参照讲课费标准,参照工作时间和工作量适当给与补贴。

对不同产业、不同培育对象和不同层次要实行差别化补助,不鼓励绝对平均和一刀切。特别是高级班的培育,要把转变观念、开拓视野作为教学重点,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开展地区间学员交流,实现地区间优势互补,促进不同地区学员间合作,真正培育出一批有引领作用的农民实用人才和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

(二)实行专账管理。配备好财务管理人员,实行专账管理,各项支出都要有书面请示和批复,有指定的具体经办人员,财务核实后,由负责人签字报账。财务人员要作为培训机构人员重要组成。

(三)严格资金监管。旗财政、农牧业部门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项目结束后,及时开展年度资金审计工作。

六、进度安排

2017年9月—10月,调研摸底,充实学员库、遴选学员,制定工作方案和培训方案。

2017年11月—12月,完成第一阶段的教学任务。

2017年12月—2018年1月,完成第二阶段的教学任务,完成年度阶段性总结报告。

2018年3月,完成第三阶段的教学任务。

2018年6月—7月,完成第四阶段的教学任务。

2018年8月—9月,组织开展认定。

2018年7月—9月,开展后续服务、观摩、高级班学习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牧业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下设办公室在旗农牧业局,负责做好领导小组培育日常工作和组织推进等项工作,包括培训机构的认定、培训方案的审核批复及项目全程监管。旗农广校具体负责整个教育培训环节的各项教学管理,组织实施,包括培训方案、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等,各苏木、乡镇成立以分管镇长负责的工作机构,负责本乡镇学员的遴选推荐和组织管理,确保全面推进此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支持方式,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旗县财政、农牧业部门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监管,细化支出范围和标准,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

(三)加强绩效考评。积极组织学员应用“云上智农”APP,并全部开展线上班级评价,学员应用“云上智农”APP比重达到80%以上,线上满意度评价要达到80%以上。

(四)加强宣传引导。选树新型职业农民典型,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奖励激励和典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传媒,及时报送培育工作简报、先进典型等信息,总结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做法、成果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奈曼旗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奈曼旗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王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莫日根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自清    旗农牧业局局长

     旗财政局局长

高国焱    旗审计局局长

 员:李婉钰    旗农牧业局副局长、总农艺师

赵江红    旗财政局副局长

        窦瑞霞    旗农广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局,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

 任:李婉钰(兼)

 员:窦瑞霞(兼)

        李雪梅    旗农牧业局科教股股长

张冬梅    旗农广校科员

撒仁高娃    旗农广校科员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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