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奈曼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86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办局:

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奈曼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10日

 

 

 

 

奈曼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改善大沁他拉镇主城区环境面貌,全面提升人居环境状况,打造良好城关镇形象,解决主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以全新的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17〕58号)及通辽市人民政府要求,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大沁他拉镇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提升城关镇环境质量为目的,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主干道、小街巷沿线环境卫生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坚持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按照“集中整治、综合治理、完善机制、确保长效”的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堵疏结合的办法,集中开展大沁他拉镇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维护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实现“环境整洁、道路畅通、舒适美观”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街景整治

1.主次干道:完成草原街、振兴街、奈曼街、王府街、青龙山路、清河路、大沁路共7条街路两侧40栋、12万平米建筑外立面改造,建筑外墙立面统一做保温并喷刷涂料。(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2.小街巷:对街巷内墙壁、电线杆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清理,整修美化围墙等附属建筑物。(牵头单位:大沁他拉镇政府、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包联机关单位)

(二)街景亮化

维修维护建筑物墙体亮化共50处。其中青龙山路两侧29处、诺恩吉雅大街10处、老哈河大街8处、黄花塔拉路2处、富康街1处。形成整体和谐、特点突出的亮化布局。(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三)道路维护

1.主次干道:维修整治道路路面5615平方米(青龙山路、生态大街、奈曼街、苇莲苏路、工业东区);硬化人行道5470 平方米(明仁路、八仙筒路人行道)、维修路缘石4273米、树池154套;新建福东路、迎宾大街、三中东巷、蒙中南巷、治安路等13条道路,总长8公里,铺设油面10万平米,人行道6.5万平米,安装路灯220盏,铺设雨水管网12公里、污水管网5.5公里、给水管网4.2公里。建成后增加绿化面积18万平米。(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2.小街巷:对小街巷进行路面平整,铺垫砂石、灰渣,搞好保洁,做到管到头、清到位、横到边、纵到底,通透道路,不留死角。(牵头单位:大沁他拉镇政府、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各包联机关单位

    (四)园林绿化

计划建设辽河大街与青龙山路、治安路、明仁路、八仙筒路、工业路、苇莲苏路、沙日浩来路7个交叉口,共计23处街角游园,增加绿化面积14万平米。建设治安路北段、八仙筒路北段、工业路北段、金园路北段4条道路,共计1800米路侧绿化,增加绿化面积2万平米;补植万寿菊、串红、牵牛等草花14万株(生态公园、解放街、八仙筒路、网球场);制作防腐木花盆518个;各街路补植绿篱12万株(孟家段大街、清河路、老哈河大街);栽植银中杨、京桃、樟子松、唐槭、火炬、榆叶梅、红叶李、丁香等乔灌木5919株;新增林荫道面积6074平方米(诺恩吉雅大街1650平方米、生态大街3584平方米、明仁路380平方米、青龙山路460平方米);街角游园16 个。(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五)环境卫生清理

    维护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持续强化主城区主要道路及小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做到日产日清, 全天候保洁;采取错时工作制;推行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水平,实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污水外溢。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的文明意识,并且要对中小学生开展公共卫生教育。(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六)户外广告整治

加强户外牌匾整治,取缔违规墙体、楼体、落地式广告,破旧广告及时修缮或拆换,牌匾文字做到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无缺字及错别字,及时清除喷涂小广告,严禁门窗贴涂广告等行为。(牵头单位:旗住建局,配合单位:旗公安局、工商局、民族宗教局)

(七)沿街经营秩序整治

加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流动摊贩、店外堆物、店外作业、店外出摊等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清理主城区内沿街两侧网点店外经营和各种店外作业,实现主城区内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现象,做到进场、进店加工经营。继续严格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九保”责任制,全面推进城镇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牵头单位:旗住建局,配合单位:旗工商局、环保局)

(八)餐厨垃圾整治

    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监督,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解决一些餐饮单位晚间营业餐厨废弃物量大,夏季温度高存放有异味的问题,杜绝部分餐饮单位将废弃物倒入街路两侧排水沟的现象。(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九)公共卫生间整治

改造主城区及城中村周边公厕,确保公厕指示牌、标志牌设置规范,内外部环境卫生整治,设施设备完好。定期开展消毒,建立管理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宣传发动(7月10日至7月15日)。各部门单位根据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开展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发动工作,使这次整治行动的内容、重要意义等达到家喻户晓,大力营造“爱我家乡,洁我家园”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整治确定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集中整治实施(7月15日至9月15日)。成立奈曼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实施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目标,在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整治行动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先重要部位、后拓展区域,先攻克难点、后顾及一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9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集中检查验收(9月15日至9月30日)。领导小组依据整治任务、目标以及整治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各责任部门单位完成整治任务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按照着眼长远,夯实基础;一步到位,减少过度;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期巩固,防止反弹的整治目标和要求,坚决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制订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部门、本单位(系统)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细化量化。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做到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不缺内容。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增强信念,盯住目标,敢于攻坚,狠抓落实。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工作精神和勇气,坚决、果敢、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协调,密切配合。在奈曼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部门单位要确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自觉地完成本部门的整治任务,又要配合好其他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要形成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戮力同心、团结奋战、齐心协力地完成整治任务的大好局面。

(四)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奈曼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这次行动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旗住建局。

 

附件:奈曼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奈曼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林万志   旗人民政府公室副主任

        李栋江   旗住建局局长  

             大沁他拉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晓峰   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主任

 员:田爱军   旗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许金玲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景文   旗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孙长青   旗工商局副局长

            戴赛音   旗环保局副局长

            白巴特尔 旗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李玉江   旗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茂湘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栋江兼任。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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