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 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84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10日


奈曼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原卫生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通辽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

(一)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旗人民政府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指挥部(见附件),领导和指挥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有关重大事宜;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实施控制和扑灭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快速反应,高速运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培训、演练和应急防控物资储备;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等。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和预报,同时,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三、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一)疫情监测。旗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和上报,指导苏木乡镇(嘎查、村)和社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和监测工作,指导和参与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并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苏木乡镇(嘎查、村)和城市社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本地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当地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指导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生活环境、物品卫生学处理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

(二)病例诊断。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到的H7N9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标本,应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我旗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要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确定。我旗的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临床专家组结合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复核结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最新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同时由市卫生计生委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后续病例的诊断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临床专家组结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市实验室复核结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最新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进行诊断,并逐级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疫情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后,应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进行网络直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权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2.责任报告人:执行公务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人员。

3.报告形式:旗疾控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疫情;其他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报告。同时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各苏木乡镇要每天检查辖区疫情动态, 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指挥部, 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明确安排值班人员,做好详细的疫情报告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漏报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4.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现可疑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诊断,怀疑为疑似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 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情况逐级上报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指挥部, 同时按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处置。

5.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发现的时间、地点,病例的基本情况、病例救治经过、病情转归、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结果、密切接触者管理等信息,以及病例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疫情公布。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发布辖区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个案信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疫情信息。

、应急响应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后,要立即按“早、快、严、小”的原则,组织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在疫情处理过程中,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一)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和报告,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风险评估, 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开展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发病人群的治疗工作;做好突发疫情处置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包括储备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要站所需经费,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组建疫情处理预备队,并做好防疫灭病宣传工作。

(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预算安排,及时下达紧急防疫所需经费。

(三)民政部门负责疫区群众的安置和救济工作。

(四)交通、铁路部门负责优先运输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做好卫生防疫监督和疫区封锁工作。

(五)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 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六)工商部门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受威胁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七)监察部门协助做好卫生防疫监督检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

(二)完善检测网络,提高检测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感染H7N9禽流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逐步完善检测网络。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检测实验室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专人负责,并选择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检测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四)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经费支持。要根据评估结果,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


奈曼旗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指挥部

 

挥:布     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总指挥:李玉山   旗委副书记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员:包根籽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旗教体局局长

颜廷阁   旗民政局局长

    旗财政局局长

朱凤才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自清   旗农牧业局局长

王景军   旗卫生局局长

杨青春   旗食药监局局长

宋希昌   旗工商局局长

陈秀海   旗公安局副局长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旗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景军同志兼任。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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