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旗校外小饭桌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91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全旗校外“小饭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6月8日


全旗校外“小饭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有效治理我旗校外“小饭桌”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外“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旗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旗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暨党的十九大期间奈曼旗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巩固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成果,要把校外“小饭桌”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来抓,强化立体式政府监督,实行多部门共同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小饭桌”经营行为。

二、整治目标

对全旗校外“小饭桌”进行全面检查,有效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强化校外“小饭桌”安全监管力度,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规范校外“小饭桌”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校外“小饭桌”监管长效机制。

三、检查整治内容

(一)经营许可。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卫生许可证);是否办理工商营业证照;了解“小餐桌”收费情况。

(二)住宿、供餐场所的基本条件安全。宿舍是否通风良好,被褥叠放整齐干净、室内环境卫生较好;男、女生宿舍是否分开,有无专人陪住;生均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学生床铺,上铺有无防护栏;宿舍取暖条件,使用锅炉取暖的,锅炉是否与宿舍分离;学生用品有无专柜摆放,是否提供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洗漱条件和卫生洁具。 

(三)饮食饮水安全。住户周围环境应当整洁,周围有无暴露的垃圾堆(场)、养殖场、坑室厕所、粪池、污水坑等污染源;有无相对独立的就餐场所并保持整洁,设置流水洗手设施、纱窗、门帘等防止有害昆虫侵入的设施;厨房及餐厅面积是否基本满足就餐学生人数;厨房间有无照明、通风、排烟装置、防火设施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有无废弃物存放垃圾箱;有无配备冷藏保鲜设施,并保证生、熟食分开存放;加工制作食品是否严格,是否使用质量差食品及原材料,是否食用剩饭剩菜;饭菜是否留样;餐具洗消、保洁设施和餐具使用是否符合标准;是否采购贮存过期的、《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明、整洁的工作衣帽;日常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有无检测,储存饮用的水从感官上是否干净;自备井的防护是否到位。

(四)消防安全。食住场所是否设在高层和半地下场所、车库、危房中;房屋是否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房屋内配电盘、插座等处周围是否存有可燃物质,有无火患;房间内是否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配置灭火器(4公斤以上级别ABC干粉灭火器不少于4具);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及电热水器、电热毯等易引发火灾的用电工具;管理人员有无使用灭火器具的能力,有无扑救火灾和组织学生撤离能力;宿舍是否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有无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其他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责任制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小饭桌日常管理,及时发现、解决处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涉及基础设施方面,且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由旗教体局上报旗政府研究解决。

(三)重点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内容,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情况报告,由旗教体局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旗政府。

五、部门职责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本着“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小饭桌管理实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教体局:负责教育辅导管理。组织学校对“小饭桌”基本信息进行摸底调查、整理汇总,提供给食药、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和家长的饮食、卫生、消防、交通等安全教育。引导家长选择登记备案的“小饭桌”。积极联合其他执法部门,定期对“小饭桌”进行检查整改和规范。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合理设置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从源头上控制上“小饭桌”需求人数。

卫生局:负责对“小饭桌”吃住场所卫生环境监督管理,对饮水安全以及传染病防控的监督管理。

食药监局: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做好日常饮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对“小饭桌”食品经营进行实名备案,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宣传公示,并向教育部门通报。

公安及消防部门:负责“小饭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消防知识、安全技能的宣传教育。

工商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小饭桌”进行审批核发证,登记备案。

住建局、环保局:负责对居民区内“小饭桌”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行监管。

 

附件:全旗校外“小饭桌”专项整治检查组分工

 

 

 


附件

 

全旗校外“小饭桌”专项整治检查组分工

 

第一组:   

   长:陈景文    旗食药监局副局长

   员:韩宝玉    旗教体局安全股股长

             陈志新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张宝石    旗工商局基层指导股科员

              孟凡杰    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科员          

检查单位:清河学区(2家)、明仁学区(1家)、东明学区(12家)、八蒙中(6家)、八仙筒学区(16家)、白音他拉学区(3家)、治安学区(2家)、得胜学区(4家)、奈林学区(2家)、固日班花学区(5家)、实验小学(20家)、第三小学(15家)。

第二组:    

   长:道仁嘎    旗教体局副局长

   员:孙万辉    旗食品药品执法大队副队长

          宝建华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副队长

     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科员

              姜永和    大沁他拉工商所科员

检查单位:青龙山学区(6家)、沙日浩来学区(7家)、白音昌学区(2家)、新镇学区(16家)、黄花塔拉学区(6家)、第二中学(15家)、第二小学(45家)。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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