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政府有关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健康扶贫大病救助兜底工作实施方案》等14个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8日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奈曼旗健康扶贫大病救治兜底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大病的疾苦和家庭经济负担,全力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通辽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奈曼旗关于健全和完善健康扶贫“三兜底”保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使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尽可能恢复其劳动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减轻患者因疾病带来的痛苦;通过大病救治兜底保障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因治疗费用为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
二、工作内容
(一)实行救治信息动态管理。各苏木乡镇卫生院负责核实核准本辖区患9大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信息,定点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要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各定点医院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追踪管理,各定点救治医院、苏木乡镇卫生院要及时上报医疗救治信息,每月于5日前报送上月数据信息至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健康扶贫办公室,以便及时掌握救治工作进展和动态,对一次性治疗的大病,实行销号制度。
(二)确定定点医院。我旗确定旗人民医院、旗蒙医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市中医院、解放军307医院、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通辽市医院、民大附属医院)为上级转诊医院。定点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远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实施转诊备案管理,通过与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的转诊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急危重症电话向基本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告知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转诊手续。
(三)制定诊疗方案。各定点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9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救治病种的临床路径表单,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根据救治对象病情,为每位救治对象制定完善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诊疗方案一式二份,定点医院和旗卫生计生部门各执一份。
(五)确定核销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9种大病人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保险、民政核销后,剩余部分不分目录内外费用全部实行政府兜底,其中自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11月17日,剩余费用由旗慈善总会进行兜底,自2017年11月18日起,由政府健康扶贫基金给予兜底。
(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我旗根据救治疾病种类成立各疾病专项救治专家组,承担辖区内相关疾病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工作。定点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强化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七)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纳入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沟通协作,协调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紧密衔接和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救治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工作。
三、救治流程
(一)乡镇卫生院组织签约医生上门为需要治疗的贫困患者填写《奈曼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基本信息。对已治愈或不需要治疗的上报所在乡镇卫生院,对需要治疗的将《诊疗方案》交与患者本人,患者携带《诊疗方案》、身份证,到旗级定点医院就诊。
(二)旗内各定点医院为建档立卡9种大病贫困患者安排医生进行复查诊断。
(三)经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病情轻重缓急的原则由相关科室合理安排住院时间,可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给予指导性治疗意见后下转至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确需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及时为患者出具转诊手续。
(四)《诊疗方案》的诊断情况由诊断医生负责填写,患者治疗出院后由救治医院负责填写诊疗和费用情况,下转患者《诊疗方案》由患者携带至乡镇卫生院就诊填写。
(五)患者在旗内定点医院办理入院时,持《诊疗方案》和身份证,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直接办理住院手续,待出院时结算相关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是推进深化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和完成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的重大举措。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切实做好我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政策衔接、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确保专项救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注重宣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资金保障。对住院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在享受医保核销、商业保险、民政部门核销之后,由政府健康扶贫基金兜底。旗内住院的患者在所救治的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旗外住院治疗的9大疾病患者在医保“一站式”服务大厅结算。
附件1
奈曼旗健康扶贫大病救治流程表
由二级以上医院或专家组精准 识别建档立卡患九种大病的患者 |
→ |
姓名: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
病种: |
↓
携带本人的 户口本、身份证 |
→ |
患者地址: |
↓
入住定点医院 “先诊疗、后付费” |
→ |
奈曼旗人民医院 奈曼旗蒙医医院 |
↓
在医疗机构“一站式服 务”窗口办理入院手续 |
↓
到医疗机构“一站式服 务”窗口结算“0”付费 |
随访时间: 奈曼旗健康扶贫办公室
附件2
奈曼旗健康扶贫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
名 称 |
级别 |
救治病种 |
备 注 |
奈曼旗人民医院 奈曼旗蒙医医院 |
二级 |
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
|
世纪坛医院 北京中医院 307医院 国际蒙医院 通辽市医院 民大附属医院 |
三级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旗级医疗不能救治的其他5种疾病疑难病例 |
附件3
奈曼旗健康扶贫大病专项救治诊疗方案
一、患者基本信息
1.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户口地址
2.联系人姓名 关系 联系电话
3.疾病名称
4.患者所在地乡村医生姓名
联系电话
二、诊断情况
1.复查时间 复查医院
2.辅助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3.临床主要诊断: 诊断医生:
三、诊疗计划
1.入院时间 入住医院 入院科别
2.治疗方案(包括手术、化疗、放疗、血透等)
主要术式:
主要药物:
3.主治医生 联系电话
手术医生 联系电话
4.出院时间 愈后情况
四、出院医嘱:
医生签字:
年 月 日
救治医院(盖章)
奈曼旗健康扶贫重病兜底保障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病兜底保障制度,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奈曼旗关于健全和完善健康扶贫“三兜底”保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病兜底,使全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病患者就医有保障。最大限度地减轻救治对象及其家庭的病痛疾苦和实际自付费用。
二、资金来源
政府建立了健康扶贫保障基金,预计投入150万元用于重病兜底保障,同时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助力健康扶贫保障基金。
三、保障对象
年度内在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经医保、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部门核销后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累计超过3000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作为重病兜底保障对象,自付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旗政府健康扶贫基金核销。
四、补助方式
(一)单次住院重病兜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旗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费用经医保、商业保险、民政救助等部门核销后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3000元以上部分由救治医院垫付即时结算;在旗外医疗机构住院,由旗医保“一站式”结算大厅健康扶贫保障基金窗口负责核销。
(二)多次住院重病兜底。贫困人口单次住院自付费用未达到3000元,当年多次住院累计自付费用达到3000元以上的,在当年年末由旗医保“一站式”结算大厅健康扶贫保障基金窗口负责核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制度是减轻贫困人口大病医药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