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奈曼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 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2 浏览次数:79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八仙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政府各办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奈曼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7月27日

 

 

奈曼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奈曼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做好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通辽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三次全委会和奈曼旗委十二届二次全委会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举措,抓住关健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强对基础性重大改革的推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见效,推动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改革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

根据通辽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改革工作要点和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就2017年奈曼旗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17年,奈曼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共承担改革任务14个方面、81项,其中需要推进落实的改革工作57项,制定出台24项,需要出台改革成果29件。

(一)着力抓好“三去一降一补”

1.去产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经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所列部门排序第一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配合部门,下同)

2.去库存。认真落实好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健康发展意见,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住建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3.去杠杆。落实好自治区推进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加大股权融资的政策措施,降低企业杠杆率。(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金融办、经信局;12月底前)

4.降成本。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清费等政策措施和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好促进企业降成本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降低各类交易成本。(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人社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补短板。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脱贫攻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和民生社会事业等领域,集中力量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农牧业局、扶贫办;时限要求:12月底前)

(二)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6.加大减权放权力度,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编办;时限要求:12月底前)

7.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制定和完善职业资格改革相关政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五张清单”。(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8.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中涉及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建立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编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限要求:6月底前)

9.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限要求:12月底前)

10.建立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开辟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11.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责任领导:常晓东;责任单位:工商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12.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打破行业垄断,加强诚信建设,规范中介管理。(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限要求:12月底前)

13.落实自治区新修订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1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健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机制。(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编办、工商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15.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旗四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人社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三)健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16.落实自治区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17.完善招投标业务流程和管理办法。(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18.落实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清单,推动公共资源统一进入平台交易和交易全过程电子化。(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限要求:6月底前)

19.完善价格管理制度,落实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时限要求:6月底前)

20.落实通辽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启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编办、住建局;时限要求:11月底前)

(四)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1.推进“七网”“七业”建设,落实自治区“七网”建设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七业”发展规划)。(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住建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22.落实自治区传统工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经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23.推进中国东部影视城、奈曼通用机场、河北毕氏集团镍硅锰合金及动力系统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能源项目办)

24.继续落实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政策,探索园区企业打捆参与直购电,支持用电大户企业开展挂牌交易。(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经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25.落实自治区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经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26.推进国家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金融办;时限要求:12月底前)

27.推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领导:常晓东;责任单位:商务和粮食局;时限要求:7月底前)

28.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实施“旅游+”战略,推进旅游与经贸发展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责任领导:陈静;责任单位:旅游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五)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29.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财政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30.落实国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国土资源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31.落实自治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经信局;时限要求:6月底前)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32.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清理并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政府支出绩效评价。(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财政局;时限要求:4月底前)

33.完善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防范金融风险。(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财政局;时限要求:8月底前)

34.落实自治区支持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财政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35.推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财政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36.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税制改革。(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七)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37.推动鼎信投资集团、鑫源担保公司、乃蛮城投公司(水投、交投)等平台发挥作用,扩大有效融资,探索社会公益性设施政府投融资模式。(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财政局、鼎信投资集团、鑫源担保公司、乃蛮城投公司)

38.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推进基础设施、现代物流、科技创新、肉牛肉驴、蒙中药材产业等政府引导性投资基金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和粮食局、科技局、农牧业局)

39.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争取国家级示范项目和自治区推介项目,重点实施城镇基础设施PPP项目。(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财政局、住建局)

40.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多渠道推进股权融资。(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金融办)

41.规范发展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和处置业务。(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金融办;时限要求:12月底前)

42.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制定普惠金融扶贫全覆盖实施办法。(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金融办;时限要求:12月底前

43.推进县域金融工程改革试点。(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金融办;时限要求:10月底前)

44.深化农村牧区金融改革。(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金融办;时限要求:11月底前)

45.落实自治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金融办;时限要求:12月底前)

(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46.落实自治区科技评价激励制度。(责任领导:常晓东;责任单位:科技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47.落实通辽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48.落实自治区实行以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修改完善科技奖励办法,制定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和支持企业应用高新技术。(责任领导:常晓东;责任单位:科技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49.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创新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责任领导:常晓东;责任单位:科技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0.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责任领导:常晓东;责任单位:科技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九)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综合改革

51.落实自治区完善土地草牧场“三权分置”办法。(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2.按计划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工作。(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3.建立健全旗、苏木乡镇、嘎查村土地草牧场流转服务体系。(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4.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5.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紧密型利益联结比重和农牧民在产业化经营中的收益。(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6.落实自治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逐步开展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7.落实通辽市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加快农牧场企业化改革步伐,启动国有农牧场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8.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林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59.按照通辽市统一部署,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推进全旗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财政局、扶贫办;时限要求:12月底前)

60.全面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供销社;时限要求:12月底前)

61.推进农村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试点。(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供销社;时限要求:12月底前)

62.创新推进专业村建设。(责任领导:李玉山;责任单位:旗委农工部;时限要求:12月底前)

(十)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63.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发展水平的决定、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方案。(责任领导:常晓东;责任单位:商务和粮食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64.完善俄蒙合作机制,承接产业和项目转移,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向北开放战略。(责任领导:常晓东;责任单位:商务和粮食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65.建立融入东北振兴发展体制机制,参与生产力布局和产业链重构。(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招商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66.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招商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十一)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67.探索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做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准备工作。(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

68.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责任领导:郭勇;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69.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继续实行能源、水、土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分解落实各项控制性指标。(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70.落实自治区可再生能源调度管理办法。(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经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71.落实自治区水利事权划分意见、水资源资本化改革指导意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水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72.落实国家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的工作方案。(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水务局;时限要求:6月底前)

(十二)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

73.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落实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74.落实草原、湿地、沙化土地保护和修复制度。(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十三)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

75.落实通辽市草原休养生息规划,落实自治区退耕还湿、退田还湖方案,实行耕地轮作休耕。(责任领导:白华;责任单位:农牧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76.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环保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十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77.推动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环保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78.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79.落实自治区环境损害鉴定工作指南。(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环保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80.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机制改革,落实通辽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责任领导:王刚;责任单位:发改局、林业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

81.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责任领导:孙宏志;责任单位:环保局;时限要求:8月底前)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改革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改革举措,建立年度台账,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人和推进要求,确保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抓,推动改革精准落实落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改革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改革工作要全程过问全程负责,做到“四个亲自”,要亲力亲为抓思路、抓调研、抓推进、抓落实,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和落地见效。对等待顶层设计且需我旗出台方案的改革事项,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原则上在正式收到上级文件后三个月内出台落实方案,如有特殊情况难以如期完成的,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报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专项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和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作为重中之重,将上级要求与奈曼实际结合起来,抓关键问题、抓实质内容、抓管用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区先行先试的三项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改革举措。做细做实调查研究、审核把关、评估校正等工作,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对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方案、意见,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三)狠抓试点。积极鼓励探索创新,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要准确把握试点方向和要求,更加注重提高试点质量。各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为面上改革探索路子。

(四)强化督察。专项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落实经济生态领域的改革任务,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和已出台政策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做到每一环节都有可落实、可核实的硬性要求。各牵头部门要加强改革自查,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定期跟踪并报告改革落实情况。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梳理、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真正解决问题。

(五)及时反馈。各牵头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台账、具体措施、成效和亮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专项小组办公室。专项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的要求,及时向旗委改革办和专项小组领导反馈改革进展情况。

 

附件:奈曼旗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17年改革任务台账

 

 

 

 

抄送:旗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驻奈中区市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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