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奈曼旗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 安全工作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0-07-01 浏览次数:108

     2017年奈曼旗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

               安全工作责任书

(局领导班子副职与股室队长)

为进一步加强旗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统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充满正能量的良好局面,根据年初旗委、旗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系列部署和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要求,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旗统计局领导其他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股室队(专业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负责。

  旗统计局各股室队长是本股室队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队各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负责。

二、责任内容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整改。

(二)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区、市和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三)深入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上级统计系统关于提高基础数据质量、遏制“数字上腐败”的指示精神。坚持不懈地依法统计、依法治“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认真执行“一套表”联网直报、部门联席会议、数据逐级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可靠。强化对苏木乡镇场、街道和“四上”企业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地抓好年度统计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务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

(五)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和政治生活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全面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实际行动维护新常态下党员领导干部形象。自觉抵制各种渠道的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信息,做到不信、不传、不转。

(六)定期组织召开本股室队(专业人员)反腐倡廉工作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对本股室队(专业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勤政情况以及思想意识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支持驻局纪检组依纪依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组的监督。

三、责任追究

违反本责任书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责任期限

201711日至201712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书签订双方、驻局纪检组各一份。

 

旗统计局分管领导(签字)        旗统计局部门各股室队长(签字)  

2017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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