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自查材料的报告
根据旗纪委《关于报送落实中央八项规精神及整治“四风”问题自查材料的函》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统计局对年初以来贯彻落实《奈曼旗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至今,统计局上下自觉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好“四风”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问题反弹现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强化学习,营造自律氛围。为贯彻落实《奈曼旗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我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继续抓好常态化学习教育,统计局党支部分别制定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领学月制度,严格落实集中学习、自学、补学机制,领导班子每月10日开展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每周二开展1次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和各级党委文件精神、奈曼旗政府工作报告,学习时全体干部职工统一签到并做好笔记和心得,坚持学考结合与学习激励机制相结合。同时充分利用QQ群、微信工作平台等方式,宣传学习教育标语和文件精神,在全局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通过学习,全局党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统计局的机关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保证工作到位、人员到位,各项部署工作及时准确地落实到位。在工作纪律方面,针对个别职工存在的一些迟到早退现象,统计局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关制度,比如请销假制度、奖惩制度、《统计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统计局全体干部正风肃纪承诺书》、《统计局全体职工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承诺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次,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构,在统计局人、才、物的管理上严格履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并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统计局领导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局长与副局长、副局长与分管科员分别签订了2017年奈曼旗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书,抓好各专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提出防控措施。开展了“正风肃纪,优化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机关工作质量、树立工作标杆,争做党员先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从严落实规定。严格执行公文、公务用车、接待等规定。统计局编制人数16人,现有人数 23人,现有办公用房6间,使用面积207平方米,比标准还小33平方米。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严格车辆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费用开支。压缩文件、简报、宣传资料、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压缩公务接待开支,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纪律上不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不存在任何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问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提前上报组织审批,在财务上不存在开假发票、做假账、假接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