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员投入疫情防控,做好包联小区值班值守工作。春节后,旗委编办按照“共驻共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立即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阳光社区旗雅鑫苑小区值班值守,与社区、片警、物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重点人员排查管理、进出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等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员干部服从指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敬业奉献、真情为民的服务精神。
(二)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持续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督导调研工作,就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和职责运行衔接情况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建议,经过梳理汇总,共收到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13条,及时协调解决好改革人员、机构划转不到位问题,划转了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过开展改革“回头看”,进一步厘清了部门间职责边界,有力地促进了改革成果由“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的转化。
(三)深化苏木乡镇改革,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按照工作要求,我旗于2019年12月底完成了各苏木乡镇机构组建、人员转隶、机构挂牌、“三定”规定印发等工作,上半年着力补齐苏木乡镇改革短板,组成考察组到阿拉善、乌海学习改革经验做法,推进各苏木乡镇细化职责、规范挂牌、人员定岗工作,深化苏木乡镇便民服务、网格化管理、综合行政执改革,为7月份迎接自治区改革督查评估打好基础。
(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按照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在完成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印发、机构挂牌等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劳动保障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4月底前印发了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定”规定;改革过程中,着眼于行政执法中长期工作需要,在编制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为8支执法队伍调剂增加了事业编制113名,为全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按照通辽市委编办关于加快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督办要求,旗委编办在开展前期调研基础上,与各涉改单位经过协调会商,研究拟订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路径,并报事改领导小组研究讨论,下半年按照研究确定的改革路径组织实施。
(六)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旗事业单位的类别、结构、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对事改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拟订了事业单位改革模拟方案,模拟推演了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设置、职能调整等重点环节。
(七)落实好专项改革,完成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按照自治区、通辽市关于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部署,落实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将旗森林公安局整建制划转至旗公安局管理和领导,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业务指导工作。
(八)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在“奈曼党建”公众号开展了条例知识宣传活动;根据条例精神,调整了相应工作流程,机构编制事项均严格执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规范流程办理。二是完成了实名制系统安全和保密技术升级;根据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等数据,开展了数据信息大排查工作,完善全旗各类机构、人员基础数据1.3万余项。三是按照改革后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情况,及时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事项,现已完成党政群机关、苏木乡镇等机构赋码87个。四是推进“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奈曼旗推进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正在进行数据准备工作,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通辽市平台部署情况,进行数据对接。
(九)选优配强驻村帮扶干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选派驻村干部2名,帮扶责任人5名,分别在沙日浩来镇、大镇、新镇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为驻村干部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部门负责人积极发挥帮扶职责,按要求到村开展工作,帮助包联村协调产业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十)扎实开展巡察整改,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巡查反馈意见以来,对照认领了6个方面12个突出问题,并细化为23项具体整改措施,现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显著加强;把机关党建同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全体党员干部全部参与学习讲课,加强学习交流研讨,运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营造“比学赶超帮”的机关氛围,机构编制工作理论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围绕苏木乡镇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深化和巩固改革成果,在职能职责细化、人员定岗定责、规范场所挂牌及便民服务、网格化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通过深化改革有效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是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加快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事改小组确定的改革路径和规定程序,稳妥有序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如期完成;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通辽市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部署,科学确定改革流程步骤、精心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确保高质量完成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三是持续抓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按照《条例》规定,研究拟订调整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的具体意见,按规定程序研究通过后落实;加强实名制管理,及时调整优化,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按照自治区推进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做好“共享平台”数据对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