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 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8-10-29 浏览次数:78

关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

信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答复意见

 

原平安地粮库信访人:

    根据《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信访转办件的通知》要求,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高度重视,局负责人于927日、28日分别约谈了上访人代表呼格吉勒图和原企业留守负责人武彬,进一步核实上访事实,研究解决办法。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3年随着粮食市场的进一步放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通政发[2003]17号)和奈曼旗人民政府(奈政发[2003]34号)文件,奈曼旗8家原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中心粮库)实行转制。主要内容是1120名职工全员置换身份,由国有企业职工变为自然人;人均1.02万元补偿金买断工龄;减员增效,竞争上岗。通过改革,大部分职工选择下岗再就业。2005年通辽市组建内蒙古通粮粮食购销集团,我旗8家粮食购销企业全部上划给通粮集团管理。2006年我旗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河北兴柏药业集团,主要是生产玉米淀粉,为保障该企业原料供应,20063月通过通辽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2006]5号),将奈曼旗6家粮食收储企业资产整体划转给河北兴柏药业集团奈曼旗工贸有限公司,并于2006512日由通辽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内蒙古通粮集团、奈曼旗兴柏粮贸公司三家法人签署协议,进行了资产划转(通国资字[2006]8号)。20067月根据奈曼旗人民政府旗长办公会议纪要(第13号)组建了奈曼旗兴工粮贸有限公司,5名企业法人和河北兴柏药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刘中须集资入股。此后由于淀粉市场价格下跌,兴柏药业集团生产断断续续,也没有通过粮食企业收购原料,粮食企业留守职工也没上班,没发工资,并多次上访。20083月,河北兴柏药业集团董事长刘中须退出兴工粮贸公司,将所持股份转让给旗政府。20093月,旗政府成立奈曼旗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苑乃明。临时管理兴工粮贸公司6家粮食企业,这段时期,一直没有正常经营,20099月根据旗委第64次常委会和旗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精神,将兴工粮贸公司进行分立经营,其中,治安粮库、东明粮库资产和留守职工及一名股东划转给内蒙华蒙粮贸公司组建了华通粮贸公司,其他四名股东留在兴工粮贸公司,人员、债务按资产比例重新分割。分立后,华通粮贸公司开展了经营活动,部分职工重新上岗,兴工粮贸公司仍然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留守人员也没有一直上岗,本次上访的人员就是这部分人之中的。据兴工粮贸公司法人武斌介绍,20111217日,在明仁粮库召开留守职工会议,明确“2012年企业正常经营与职工签订新的上岗合同,如果不能正常经营不签订上岗合同,也不发放生活费和缴纳养老保险”。参加会议的18名留守职工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但上访人员对此说法有异议,不认可此说法。

二、上访人员主要诉求及答复意见

    近几年来,原平安地粮库几名职工一直在上访,我们也曾多次接待并解答有关政策,他们主要是反映下岗后没有就业门路,生活困难、养老保险断缴及企业资产处置等问题,要求原企业补发生活费、补缴养老保险金。

关于下岗职工生活困难问题:这是下岗职工普遍反应的问题,我局曾于20095月组成工作组对粮食下岗职工生活状况调查,并向旗政府上报了《关于原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生活状况和上访情况调查报告》,20143月向市粮食局上报《关于奈曼旗原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情况报告》,这些下岗职工大多数居住在乡村,企业破产或停业后,没有稳定就业门路,也没有耕地可种,不属于农业户口,没有纳入低保范围和农村医保,还没有专业技能,所以很多职工生活确实比较困难,很多人的养老保险都中断上缴,退休后面临无法领取养老金的难题。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和生活费问题:经过了解,原平安地中心粮库有22名职工,从20101月至20111231日,欠缴应由兴工粮贸公司承担的养老保险金179034.24元,经商务粮食局协调,这笔资金已筹集到位,随时可以办理缴纳手续。

上访人员要求原企业缴纳2011年以后直到现在的养老保险金和生活费,原企业留守负责人表示无力解决,原因是这些人转制后已置换身份,没有与企业再签订有效合同;企业一直没有经营,这些人一直没有上班;现企业资产已不是国有资产,没有义务继续承担养老保险和生活费。

关于资产处置问题:经了解,兴工粮贸公司分立经营时,现兴工粮贸公司四名股东,得到四个较小粮库(平安地、明仁、兴隆、德胜),承担债务806万元,其中应急债务300万,挂账债务506万元。目前已变卖处置三家粮库,到账资金409万元。这些资金已全部用于解决2011年前职工养老保险和生活费、税金、看库费用,偿还应急债务等。

三、有关建议

1、由旗政府协调苏木乡镇政府、社保、医保、民政、就业等部门对居住在乡村符合条件的企业下岗职工,可在居住地办理低保、医保、民政救济手续并享受就业等优惠政策。

2、我局将继续协调兴工粮贸公司几名股东,在处置剩余资产时,优先考虑照顾困难职工生活问题。

 

此报告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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