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查粮食收购企业(经营户)的函

发布日期:2013-11-14 浏览次数:67

奈商粮字(2013)40号

 

关于调查粮食收购企业(经营户)的函

 

各苏木、乡、镇、六号农场:

近几年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大量民营企业进入粮食经营领域,已经取得收购许可证的企业(经营户)有的退出了经营领域,有的迁移了场址,有的增加了仓容及烘干设备。还有一些无证非法收购的,特别是偏远村屯内的无证收购者,脱离有效监管,扰乱市场秩序,也给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带来隐患。为了进一步规范整顿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及时了解掌握当地仓储、烘干能力,解决当地临时储备粮收储问题,清理无证收购,解除安全生产隐患。为此要对全旗粮食经营企业(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要求各苏木、乡、镇、场认真调查了解情况,于2013年11月底前上报商务和粮食业务科。

联系电话:4213930        联系人:王景山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0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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