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商粮字(2013)21号
关于进行2012年度
《畜禽屠宰许可证》年审的通知
旗内各定点屠宰企业:
根据市商务局通商字〔2013〕60号通知要求,我局于6月下旬开展2012年度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畜禽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屠宰企业须准备以下材料
1、屠宰企业畜禽屠宰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3、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屠宰技术人员培训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4、企业检验工作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所有制度复印件一式三份;
5、生猪等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年审等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定点屠宰企业年审资料和报表报送时间
各定点屠宰企业接此通知后,务于2013年6月24日前将年审资料和报表报送至旗商务和粮食局,逾期未报,后果自负。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二0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