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奈曼旗审计局在旗委、政府和通辽市审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三级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审计工作效能。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1.注重思想引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2020年,我局始终坚持把思想引领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信念,用新思想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政治立场,切实增强政治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理论武装,在学深悟透上做深做实。发挥学习型党组织作用,增强学习针对性,抓好常态化学习,不断扩大知识面,在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重视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充分运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审计准则、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过程中注重研讨,坚持学以致用,用理论来指导审计工作实践,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截止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共8次。
3.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思想教育、理论武装、舆论宣传和引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面的工作,强化舆情监管,积极弘扬正能量,抵制负面信息,有效管控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奈曼旗审计局党组获2019年度奈曼旗意识形态工作突出党组织奖。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3次,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1次,意识形态理论知识测试1次。
4.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从严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重新制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抓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审计干部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四严禁”工作要求和通辽市审计局“十要十不要”工作法,从源头上预防,提高审计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有效形成监督合力。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政谈话14次。
5.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旗委第九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奈曼旗审计局反馈的6方面16个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分解,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查摆问题时,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在规定时限内坚决完成重点整改任务。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审计工作中,巩固整改落实成果。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11个,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紧盯重点任务,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截止目前,完成或基本完成审计项目5个,正在实施审计项目6个。
1.关注民生热点问题,开展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完成了2019年通辽市鼠疫资金专项审计、全市2020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2.关注权力规范运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点关注任期内履行部门经济职能、执行国家经济政策、重大经济政策程序和效果、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推动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截止目前,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正在实施5个。
3.关注扶贫资金投资效益,完成2014年—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对全旗15个苏木乡镇和部分旗直单位227个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资金安全、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有效督查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扶贫资金绩效安全使用,达到预期效果。
4.关注财政资金绩效,基本完成2019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点延伸审计旗发改委、社保局、林业局、交通局、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等5个部门单位。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全旗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截止目前,现场审计已完成。
5.关注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开展对旗本级相关单位及直属融资担保机构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此项目正在实施中。
6.关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信息采集和传输工作。共完成采集和传输112个项目,涉及总投资达77.5亿元,涵盖20个项目单位,作为全市审计系统第一个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数据采集和传输的旗县局,为政府投资审计监督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7.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巡察等部门开展工作。上半年共选派6人次参与并完成全市预算执行数据分析、市局审计组2019年度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全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审计工作和市委巡察等工作,进一步促进与上级审计机关、巡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同步协调,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围绕提升审计效能,深入开展政务工作,助推审计工作发展
1.筹备召开旗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旗委书记、旗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张华主持召开旗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在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规范权力运行、科技强审、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强化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2.合理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强化项目统筹。认真贯彻市局会议精神,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班子和各股(室)研究,与组织部门沟通,经旗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2020年奈曼旗审计局初步安排审计项目32个,其中上级统审项目13个,自定审计项目19个(其中经责审计项目14个)。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中,扩大了任中审计项目比例,14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有10个任中审计,发挥审计的预警和预防作用,解决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决定落实困难等问题,提高了监督的时效性和审计整改的积极性。结合审计项目,动态关注各地各部门过紧日子政策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压减情况,并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克服疫情影响,加强对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拓宽审计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合理安排人员,推进项目之间、审计组之间的统筹融合。
3.完成数据分析室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了数据分析平台和审计内网视屏会议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大数据分析室的建成和使用推进了信息化审计模式的转变,为尽快改变传统审计模式指明了发展方向;加强了审计大数据的应用管理,为大数据集中分析提供了平台和交流学习的场所;强化了数据信息安全,为大数据的集中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
4.持续推进审计关口前移。按照市局要求,经与旗委组织部沟通,积极推进“经责知识”进党校,4月份,审计局选派人员在全旗2020年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上为全旗40余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作专题授课。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案例,总结和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并对领导干部如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管理等方面给与警示,进一步增强了全旗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更好的发挥了审计在经济社会中的监督服务作用,推动了审计关口前移。
(四)认真完成好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积极参与全旗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局党组坚决贯彻旗委有关要求部署,迅速发动力量,投身到疫情防控一线,机关全体审计干部职工全力做好值守小区基础数据统计摸排、重点人员管控、入境人员排查等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严把小区人员车辆出入,设立专门登记表册,健全出入登记制度,做到“逢车必检”、“逢人必检”,与社区志愿者、小区门卫共同构筑起联防联控防线,在健康宣教、管控摸排、服务保障中携手奋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运用市审计局研发的居民小区职能管控系统,有效解决手工登记缓慢、扫码登记扎堆、手机不能扫码等实际问题,提高了小区人员管控和登记工作效率,降低了交叉感染风险。
2.做好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旗煤炭领域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办公室、监督办公室和市局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审计组在开展审计项目时,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如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同时完成煤炭领域专项整治个人事项填报及涉煤违规违法问题排查及上报工作。
3.继续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认真履行驻村干部、帮扶干部责任和义务,全身心投入到帮扶工作中,加强与镇、村两委班子以及驻村工作队的团结协作,针对脱贫户、帮扶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把帮扶责任和具体措施落实到户、落实到人,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本年度的审计工作由于疫情和春节假期延长的影响,审计工作开展的比较晚,导致了项目进度滞后,致使完成今年的审计计划增加了难度。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统筹抓好各审计项目,推动审计各项工作落实。结合审计实有人员情况,统筹合理安排调度,增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时效性,抓好项目落实,力争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督查和审计,加大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督查,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不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促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以及涉及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二)抓好审计督促整改落实,持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按照《通辽市审计系统“六个结合、四个一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本着“谁主审、谁负责、谁督促”的原则,要求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必须对审计意见及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并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同时分析被审计单位整改后产生的效果或者未落实整改的原因,并特别针对审计意见及建议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今后审计工作的努力方向。同时发挥法制审理职能,真抓实干,对审计实施项目严格把关,从机制上保证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的公平公正,确保审计工作质量提升。
(三)加大审计干部队伍培训力度,提高审计干部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相关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审计人员的审计实战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和依法执审能力,确保新入职审计人员能够尽快融入到工作岗位上,老审计人员能够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全面促进大数据审计应用,组织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推进大数据审计思维,确保多数人都能应用大数据,不断推进扩展大数据审计应用,逐步提升审计队伍整体能力水平,提高审计工作能力。
奈曼旗审计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