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商粮字(2013)10号
关于民族商场用电线路不合格的重大安全隐患报告
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春季我局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民族商场经常无故停电,还伴有塑料烧焦的气味。经电力部门勘查证实,是商场内部供电线路老化、电线线径小所致,如此下去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安全成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于3月26日对商场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
经电力部门预算,线路改造共需资金6.9万元,业主每平方米应分担19.4元。经商场物业逐个业主征求意见,商场101户业主只有42户同意个人集资,其余59户业主一致认为应由商场二次改造的开发商陈巨成出资改造线路。
我局认为商场线路改造事宜刻不容缓,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至今商场供电线路仍未整改,隐患仍未排除,建议责成有关部门处理。特此报告,请阅示。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3年4月12日
抄送: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