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商粮字(2013)4号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关于
兴工粮贸有限公司分立经营的情况说明
旗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共奈曼旗委第64次常委会议纪要、奈曼旗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原兴工粮贸有限公司改制的实施意见》及奈曼旗人民政府与内蒙古华蒙粮油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精神。奈曼旗兴工粮贸有限公司与通辽华通粮贸公司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对人员,资产,债务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并制定了《奈曼旗兴工粮贸有限公司分立经营实施方案》,旗商务和粮食局受旗政府指派,具体组织协调分立工作并对分立方案进行了批复。
奈曼旗兴工粮贸有限公司进一步改革分立为二家公司。东明粮库和治安粮库划转给内蒙华蒙粮贸公司组建华通粮贸公司,平安地粮库,得胜粮库,明仁粮库,兴隆粮库留在兴工粮贸有限公司。重组后人员,债务,资产全部分割并落实。
此说明
奈曼旗商务和粮食局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