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党支部
一、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党支部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两委”班子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旗委和明仁苏木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3、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形成1份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报告,并上报苏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两委”班子意识形态力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理论必学内容,每年安排学习不少于1次。
5、高度重视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微信群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7、组织对本支部范围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8、加强村级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宣传委员和村级文艺骨干队伍。
10、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1、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评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两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一)支部书记书记责任清单
党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苏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1、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可与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议合并进行)。
2、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积极推进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对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班子成员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
4、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责任
1、配合党支部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2、每年至少向治支部汇报1次分包联户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3、及时发现村出现的重大舆情事件,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组织发声,防止现实问题演变为意识形态问题。
5、落实党支部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