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农牧字〔2020〕41号
关于推荐申请奈曼旗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的报告
通辽市农牧局、通辽市财政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0】66号)文件要求,切实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为减轻生猪生产企业负担,经综合考察核实,推荐申报奈曼旗华明农牧有限公司、内蒙古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奈曼旗丽顺养殖专业合作社为临时贷款贴息补贴政策,现将申报材料汇编随文呈上,请阅示批复。
奈曼旗农牧局 奈曼旗财政局
2020年5月7日